性解放對人是福是禍 ?
徐厚/張宇理

徐厚:

基督教道理我聽得不少,最欣賞的是愛心,如果人人有愛心,這世界會變得更美好,所以孫中山先生提倡博愛。聖經說要愛人如己,我十分贊成,但耶穌為了救世人而採取釘十字架這種血淋淋的愛,未免太殘酷,如果選擇比較自然溫馨的愛法來救世人,應該較易被人接受。

博愛的反面是自私,只要破除自私一面就可改變世界。例如富裕的人,不單顧自己享用財富,用金錢物質幫助窮人就是愛;收養孤兒,給他們有幸福家庭是愛;生前捐血,死後捐器官也是愛。我以為愛是慷慨地滿足別人的需要,只要寬恕,不要責罵,使別人得到快樂。既然讓孤兒有家庭之樂是愛,那麼讓老人家有兒孫繞膝之樂也是愛,讓獨身性苦悶者得到性愛之樂也是愛。如果社會人士都認同這觀點,世界上就不須有老人院、孤兒院;妓女舞男自然消聲匿跡,搶劫案也不會發生,因為家家戶戶都款待老人孤兒,男歡女愛是最自然的行動,不須要經過結婚離婚的束縛。看大自然界的生物、貓、狗、雞、魚,何須有固定的配偶?但他們的性生活多麼協調。這麼一來,人類的爭端已不存在,世界就沒有戰爭,既沒有戰爭,人人即可致力發展高科技的建設,不用流血就可邁進世界大同。這是我的理想。

張宇理:

愛是美好的,這點似乎大家都同意,但是怎麼愛法?愛的定義是甚麼?卻又見仁見智。有人認為愛是無罪的,似乎,只要假以愛之名,就甚麼事都變成美好。有人卻不贊成,說,不對,姑息養干和縱惡就是不好,害人害己,還有所謂「愛你是害你」,愛可不能抽離內涵定義,掛個招牌,就算美好。

明顯的,基督教對愛的看法和世人不同,在討論基督教的愛觀前,我倒想先談談談徐君所提及的性開放對人是福是禍的問題。

在婚姻制普遍不被尊重的今天,離婚、同居、性雜交已被視為平常,人們引以為怪的,倒是基督徒何以這麼落伍守舊,時代已變,大氣候改變,人人均已隨波逐流,而基督教卻仍堅持一男一女長相廝守的婚姻貞操觀念,難道不知大勢已去,還妄想力挽狂瀾嗎?

基礎不同

事實上基督教與一般人對婚姻和貞操觀念的不同,只不過是雙方許許多多不同裡的其中一項而已,而且還是表面上的,未觸及核心的根源問題。

核心問題是大家的立足點根本不同。

以愛為性,以性雜交為博愛和享樂的觀念,立足點是無神和自由思想。若沒有神,就沒有真正、絕對的權威和善惡標準。誰有權柄定出甚麼是道德和不道德呢?人人都是平等。傳統道德只是前人的看法,宗教規誡只是教徒所立,為甚麼我要受他們約束呢?他們說黑的,我為甚麼不能說白?我可不受他們約束!我不干預別人的自由,可別人也休想干涉我的,我是自己的主人,是與非由我自己決定。我覺得快樂安心的,就做,後果自負,與人無干。

自由思想者把自己封成了(自己個人的)「無上至尊」,朕即是法,法即是朕,只要自己喜歡,只要他們認為是好,有甚麼不可行的?

基督教的立足點是有神,不但有神,這神還是宇宙的主宰。萬物的規律、善惡的準則,皆由祂所創設。祂設計和創造萬物、人類、給造物定下守則,人若不按造物之理而行,硬要違反造物主的指示,結果只有自取滅亡。

所以,真正的基督徒是不可能隨意自定善惡標準的,也不可能隨人、隨時代改變標準,因為人不是無上至尊,只有神是。人是有限的。不錯,人有自由,但人的自由,只局限於可以不依從神的路線走,如此而已。人可不能改變路線的終點。

實況如何

兩種說法各有各的信徒,誰真誰假?我們看看事實如何。

一、人是自己的主人嗎?是絕對自由的嗎?自由思想者說是,基督徒說不可能。

事實上:沒有一個癌病患者和愛滋病患者是自己選擇患病的,我們連傷風菌也不想感染,但偏偏人間就有很多病苦。請別誤會了,我可並不是說,神把我們弄得百病叢生,而只是說:人類不可能絕對自由,不可能全權主宰自己。許多事我們有自主權,很多事卻又身不由己。生、老、病、死,為甚麼總由不得我們,然卻又人人被圈在內這麼有規律呢?顯然冥冥之中有些規律在管理著我們,有些是我們可知可用的,如怎樣保健,也有更多我們不知,或略知而不能應用的,如對癌細胞、愛滋病毒、老化,我們都略有認識,卻束手無策。

二、性解放對人是福是禍?

自由思想者假設,拚棄了上帝和上帝的誡命,人沒有約束,就可以自由發揮才幹,盡情享受,建設快樂幸福社會,人人有愛、慾望得到滿足,天下太平。廿世紀六十年代的性革命就是建基在這假設之上。到了今日九十年代,廿世紀末,性解放實驗已在美國進行三十年,是否已經建立了幸福、快樂、太平、人人心滿意足的社會呢?或是至少朝著這方向邁進?

我們來看一些統計數字:美國人平均一生中與十七個人發生性關係。根據美國心理協會一九八四年統計,男同性戀者平均一年內與五十個人發生性關係。結果是:

1. 疾病方面:根據舊金山加州大學研究報告,都市未婚成人三分二染患口腔疱疹病毒,三分一染患生殖器疱疹。一九九三年公共衛生署長報告:一九九二年底,死於愛滋病的美國人已有十七萬,是越戰陣亡人數的三倍。性伴侶愈多者,患性病機會愈大。全國每年一千二百萬人感染性病。政府預計在九四年要花近四十億美元研究及預防愛滋病。

2. 貧窮問題:根據Second Harvest(救濟食品機構)報告,一九九三年全美有十點四%人口向他們旗下的機構領取救濟食品──大部分為婦女與兒童。這數目還未包括向別個機構領取救濟者。換句話說,美國有一成窮人無法自足。根據隸屬哥倫比亞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的國家兒童與貧窮中心的分析,單身母親家庭六歲以下兒童的貧窮率為百分之五十九,遠超雙親家庭六歲以下兒童的百分之十三的貧窮率。

3. 在美國黑人中,私生子數目佔六十八%,貧民區則高達八十%。在白人中,一九九一年私生子佔二十二%;據勞工部統計,貧窮線下的則高達四十四%。這龐大的私生子數目,不但造成美國貧窮率上升,而且還拖垮美國的福利制度。目前朝野正熱烈討論,應否在改革福利制的新方案中,擺脫私生子對國家造成的負累。

4. 暴力問題:「一個社會能承受多少私生子呢?」《失去陣地》(Losing Ground)作者穆理(Charles Murray)說:「沒人知道,但在黑人私生子到達廿五%後,黑人犯罪與勞工流失情況急遽飛升。」目前全美私生子平均數是卅%。從一九七三至九三年,被罪犯傷害的共三千七百萬人,暴力罪行上升廿四%。黑人犯罪率破歷年記錄。一九五零至九零年間,各年齡的殺人犯罪率幾乎增加一半,為目前十五至廿四歲人口死亡第十大原因。哈里斯民意調查顯示,六至十二年級的學生九%曾對人開槍,十一%去年曾被人開槍,卅六%說怕活不到成年就被槍殺。國際警長聯會主席格林斯布路(Greensboro)與東北大學罪惡與司法學院院長福斯(James Fox)均表示,罪惡有上升趨勢。

5. 穆理說:「私生子是社會目前最大的問題,比罪惡、毒品、貧窮、文盲、福利及流浪漢問題更甚,因為它生發一切。」

以上問題,自由派人士以為,只要使用避孕套,便可解決一切,所以他們全面推行安全性交,以為避孕套可以救苦救難,卻不知道,來到這裡,又碰到了人性的問題,人並不是機器人,不是上了發條,就人人一致行動的。人無法全部統一,連獨裁者也管不了房內的事。性解放註定要帶來社會禍患,何況「安全套」並不安全,在不同群體中,其破損律是十五點七至卅六點三%。

此外,性解放還帶來避孕套信徒也得承認其「救王」解決不了的問題,就是:

6. 慾望難填:性解放並未使人滿足快樂。美國女大學生中,六分一在畢業前遭強姦,兒童一成遭性虐待,連數月大的男女嬰兒也會遭殃。在《美國人說實話之日》作者訪問的人中,八%的男性說曾經亂倫,女性四%。娼妓並無消聲匿蹟,色情事業反蓬勃得用兒童來做題材。

性解放並未使人快樂幸福,反之令人失去安全感,看不起自己、生活苦悶空虛無目的。現在美國青少年自殺率高升,性解放帶旺的事業是心理輔導、精神病所、戒酒戒毒所和防止自殺熱線電話。

神的規律

以上實驗,不做也應知道結果,因為上帝早已說明:「不可姦淫。」「不可貪戀人的妻子。」「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廿5至17)人類賠了幾代人的性命、時間、才智、財產,只不過證明了淫亂帶來災禍,如上帝早說過的。如果人類早相信上帝,依上帝指示,以祂的話為基礎,將同等的人力、才智、時間、金錢,用在新的研究和實驗上,而不像一個疑心病重者,反來覆去做證實沒地心吸力的實驗,結果摔死自己,人類的災禍不知要減去多少。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與知識的開端(箴言一7,九10)。自由派人士唾棄了智慧和知識開端,把事情想得太過簡單,以為性解放可如實驗室裡的單一個實驗一樣,是獨立的,不會構成連銷反應。所以即或錯了,大不了自己承當,與人無干,他們沒傷害人。卻不知道,人生有另一套規律架構,不同科學實驗。實驗錯了,不是爆炸,真的可以丟掉就完了,於人大致無損;但是管理著人際相互關係的一套法則並非如此,反倒如聖經所說的,殃及下代,株連別人。不信且看歷史,權愈大、位愈高的魔君獨裁者,做錯了事,殃及的範圍愈廣,年代愈久遠。(公不公平是一回事,事實總得面對。)性革命者破壞神的法則,傷害自己、別人、負累社會、國家、又傷害下一代人,令下一代又照樣傷害別人、社會,怎麼能說於人無損呢?這一個數學題完全做錯了!因為所依據的方程式是錯的!上形容背棄祂誡命的人愚勇,「如馬直闖戰場。空中的鸛鳥知道來去的定期,斑鳩、燕子與白鶴也守候當來的時令,我的百姓卻不知道耶和華的法則。」(耶利米書八7)在這世界,有些律在管著我們,順應這些律,我們便順天者生,違背這些律,逆天者亡。我們知的太少了!但蒙福避禍的法則,我們卻知道的,就是遵守上帝的誡命。

愛是甚麼?有愛世界就更美好嗎?

不一定,要看愛的內容和定義是甚麼。

如果──

以上的愛,很多人都在實行,世界並不因此變得更美好,反變得更醜陋、邪惡、自私自利、貪污舞弊、人慾橫流、家庭肢離破碎、青少年犯罪數字上升、社會問題叢生、善良老百姓人人自危。可見「愛」不一定美好,要看愛的內容,才可定奪。

聖經告訴我們另一種愛──

基督的愛,是愛罪人愛仇敵之愛,是宇宙間最偉大的,比為朋友、為弟兄捨命的愛更偉大。但是,神聖的愛與真理並存。主耶穌赦免淫婦時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愛並不是不分是非地縱容罪惡。(約翰福音八11)

主耶穌為甚麼要選擇十架代死這種血淋淋的愛?為甚麼不選擇溫馨感人的出錢出力的愛?我們有此一問,是因為我們不知道上帝的法則;不知道罪的嚴重;不知道真正的愛所須付出的重價。

一、上帝的法則:上帝造人以後,把人放在伊甸園中,吩咐人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二16-17)我們一聽,立刻問:為甚麼不能吃?為甚麼吃了要死?我們問很多為甚麼,但這個不是問題關鍵所在,問題的關鍵是我們不信不服。將領頒下軍令如山,並不是每個士兵都明白個中因由,但是他們信任將領運籌帷幄之間自有主張。神頒佈的法令,我們第一要緊的是遵守──信而順服,又不是守了就不可以尋根究底,更不是不明白就不能守。我們人常將先後輕重倒置,或行事極端──若非先不信不守,就是守了再不求什解。結果前者覺得後者胡塗、貪懶,後者怪前者多疑好問。

二、罪的嚴重:先祖因不信不服從,犯了上帝的法令,結局是死。上帝的法令,不是說了不算數的,不是講講,嚇你一下而已,不是「天子」和王親國戚犯罪就可以網開一面、凌駕在法律之上。如果這樣,還有人服嗎?公道何在、正義何在?

神是公義的,萬不以有罪為無罪。人觸犯了上帝生命之律,只有死。死是殘忍、痛苦的,不是溫馨的捐款出力奔走,就能解決營救。為甚麼要這麼殘忍?我們可有想到,大自然界有很多規律也是「殘忍、恐怖」的?為甚麼縱火自焚而死的人會被燒得炭黑?為甚麼跳樓死的人要腦漿塗地?多恐怖殘忍啊!為甚麼不能上吊、自焚、跳樓,通通死得好看安祥?甚至,人為甚麼要死?這是大自然的規律。而上帝頒下的罪律是:罪的工價乃是死,而且若不流血,罪就不得救免。罪的結果是嚴重的,死是殘忍的。

三、真愛代價極重:我們平日以為愛是追求、獻殷勤、送禮、溫柔體貼、朝思暮想、山盟海誓、結婚生子,朋友彼此幫忙,疏財仗義,寬容大量,You are OK 。 I am OK,你好我好,如此而已。但是聖經說,不,這還不算是愛呢。許多鬧翻、貪新厭舊的人,從前不是山盟海誓過嗎?我們也捐過款賙濟災民,卻又何嘗真愛他們?聖經告訴我們甚麼是愛:「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弗所書五25)愛的證明是甘為人捨命,頂峰是為仇敵為罪人捨命。而我們卻視許多人是忍無可忍一族,心中常有許多怨忿,真想反擊他們一下。能真正原諒人、不牢記別人怎麼傷害過他的,已經是百中無一。我們並不知道何為愛。也許在世上沒有人這樣愛過我們,大家都不是這樣解釋愛的,不敢作這妄想,不敢要求太高。可是,主耶穌不是叫我們要求人這樣愛我們,而是祂已經為我們捨生流血,叫我們也效法祂這樣愛人。

愛是捨己、不自私,但也不是愚蠢。如果我們弄不清愛的內涵,把許多違背上帝規律的事,通通都算作愛,結果亂愛一通,招惹瀰天大禍,誤人誤己,還不知何解,豈不是愚不可及嗎?損人利己是自私,捨己利人是偉大,害己害人則是愚蠢。怎樣能夠聰明,愛得正確和有價值?秘訣不是看那人值不值得愛,而是要摸清神的律。我們在世上並不是活在真空裡,許多律在管理著我們,有自然界的律,有生命之律。順著這些律,應用這些律,就是生,才能談到造福人類;違背這些律,又教人違背的,就是死,而且害人害己。這樣子愛人,真是被他們害死了還不知道是為甚麼緣故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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