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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代價

張凌少薇

在我們信仰的路上,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榜樣。他們在其持守真道的過程中,總是捨己付出信仰的代價。這些榜樣,都是我們居凡入聖的各樣激勵。聖經上說:「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12:1-2)在這雲彩般的見證人中,王明道就是其中一位。

生不逢時

1900年7月25日,王明道出生於北京,他可說是生不逢時,因為兩個月之前,慈禧太后剛剛下詔向世界所有跟中國有邦交的國家宣戰,因而引發了8月份中國歷史上有名的「八國聯軍」攻入北京,我們都曉得直接引致八國聯軍對中國開戰的是義和團事件。可悲的是王明道的父親王子厚竟在他出生前的一個月自殺身亡,導火線同樣也是義和團之亂!

王明道是個遺腹子,注定了他坎坷的童年。昔日父親在生時,是在同仁醫院工作的,一家人都住在醫院的宿舍裡。如今父親身故,母親又沒有工作的能力,住和食都成了問題。幸好不久教會替她從清政府那裡領到一筆幾百兩銀子的賠償金,母親便靠著這點錢,帶著一個五至六歲的姊姊和尚在哺乳中的他,艱難度日。

王明道天生體弱多病,但是他自小刻苦好學,天資聰穎,十歲時已經熟讀《論語》等國學典籍,每次考試總是名列前茅。

年少氣盛

14歲時,他以優異成績升讀萃文中學,遇到一位比他年長的同學。這位同學帶領他信了主,並接受當時倫敦會遵奉的「點水禮」。15歲的前半年,他心裡開始感覺有神的呼召,要他為神作傳道的工作。他當時的反應是「抗拒」。從15歲到18歲的三年多來,一直與神為此而相爭不下。18歲時完成四年中學課程,他原本計劃讀兩年大學預科和四年本科,主修政治系,希望將來能成為一個出色的政治家。就在這時,一場突然而來的大病,離死亡只一步之遙的他臥在床上一個月,讓他安靜下來重新思想人生的目標。他向神許願說:「如果神存留我的性命,就再也不敢抗拒神了。」他病好後,願意接受神的呼召,計劃四年大學後再讀三年神學。

他所就讀的協和大學要跟另一所匯文大學合併,協和的預科生將要轉到千里以外濟南的齊魯大學去上課,他覺得離家實在太遠了。嘗試請求跳班直入大學本科,可是得不到校方的回應。情不得已之下,再加上其他的因素,王明道決定中途輟學。

立志求道

輟學後,19歲的他開始打工。他的第一份工作是當一位高小和初中班的老師,月薪是12銀圓,以當時的物價而言,也是勉強能夠養活他一個人而已。他計劃一年後重返校園。

上學時,母親給他取了德勝和永盛兩個學名,19歲時他卻替自己改名為明道,意思是「願神用我在這黑暗邪惡的世界上,證明祂的真道」。促使他改名的,是因為他看到當時中國教會黑暗腐敗的一面,深願自己能夠起來,被神所用。

王明道信主時所接受的是「點水禮」,當他查考聖經後,認為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堅持要到水裡再浸一次。他的堅持與他任教的學校的信仰正面衝突。屢勸無效,校方便將他和另外四位同時受洗的都逐出校。

在隆冬雪天、河水結冰的日子受浸,要找一處有水之地真的不易。結果在一座橋的下面,發現一道水閘,流出來的水像一個小瀑布,他們五個人就下到那小小的水池去受浸。當王明道從水中一上來,他的頭髮立時就變為冰棍,身上的單衣一脫下來便變成一塊硬板,像他這樣的洗禮經歷,相信也是絕無僅有的吧?

神手牽引

王明道卻越來越清楚自己要成為一個專心傳道的神的僕人,他回到家專心研讀聖經。這時,神親手為他打開傳道之門。從22歲那一年開始,神讓他陸續有講道的機會。從25歲開始,神讓王明道有更多的機會到中國各地傳道,一步一步地領他走上神為他預備的道路。從青年到中年,在30年的時間裡,他走遍中國24個省,在各個城市講道,為真道辯證,對他那一代的教會,影響極深。

同時,他在家中開辦查經班,帶領有心追求者更多認識聖經真理。從開始的兩個人,一直發展成為一個七百人的教會,就是當時有名的北京基督徒會堂。

從1927到1955年,透過《靈食季刊》的出版,不單造就了全國的信徒,更造就了不少海外的信徒。

從第一日開始,他就選擇當一個憑信心,不受薪的傳道,與妻子以及教會的眾同工一起,過簡樸的生活。他成為神所重用的僕人,在當時中國的教會圈子裡,聲望極高,都說「北有王明道,南有宋尚節」。

寧死不屈

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北京淪陷。日軍成立了一個用來控制中國教會的「華北基督教聯合促進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向王明道施壓,要他出任主理(即主席)一職。王明道抱著寧死不屈的態度,堅決地拒絕了。同時,日本軍部要求北京所有的出版物必須刊登日方擬定的四條政治標語,違令者將被查封。王明道和他的同工們都立定心志,寧可《靈食季刊》被查封也不肯妥協。

好不容易堅持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了,國民黨上台,在北平市組織了一個「焚毒委員會」,邀請王明道出任委員之一,他以「本人幾十年傳道,向不過問政治」為理由而婉拒。

1950年,新中國推出一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繼而成立了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委員會,邀請王明道參加會議。三自是指「自治,自養,自傳」,這本來是先前外國宣教士對中國教會擬好的目標,盼望不久將來中國的教會都能夠走上自立之路,不用繼續倚賴外國宣教士的幫忙。王明道的基督徒會堂從一開始就是一個自立教會,跟外國人沒有任何關係。故此他一直堅持立場,聲稱「敝會堂自創辦迄今,從未接受任何外國津貼,因此自不便參加此項會議」,以為能夠明哲保身。以王明道當時在中國眾教會裡的名望,正是如日中天,最好能為政府所用,但王明道生性倔強,無論如何都不肯跟當局配合。

1955年8月7日,王明道55歲,就在當天深夜,他和比他小八歲的妻子劉景文被政府逮捕,分開扣押,直到1956年7月初才被釋放。但一年後,1958年4月29日又雙雙被捕,王明道被判無期徒刑,他的妻子與相關的同工都被判了有期徒刑。第二次入獄,他已抱著為主殉道的心志,準備死在獄中。

安然見主

1977年當局的政策改變後,也打算把像王明道這類的信仰犯提早釋放回家。但他竟然大膽地要求當局向他認錯!必須承認:逮捕他,關了他廿多年是錯的,否則寧願被關在獄中一輩子也不要出去。他一直被關到1979年11月才被當局從獄中騙出來。這廿多年的牢獄生涯,把他從一個鐵錚錚的硬漢摧殘折磨成為一個老態龍鍾的瞎子、聾子,一口牙齒全都掉光,腰跟腿也嚴重受損。他對神的信念之堅強,那擇善固執的作風,傳遍了國內和國外。妻子劉景文在牢中也吃盡苦頭,但那些有分迫害她的囚犯,最終卻因她的見證都信了主。

出獄後,他們在兒子的小寓所內開始了主日的聚會,後來人越來越多,客廳坐三至四十人,門口和房間再坐十多個人。聚會一直沒有停止,就是1991年7月28日,王明道先生在世的最後一天,家中仍然照常聚會,在老伴和弟兄姊妹的陪伴下,90歲的主僕王明道安然離去。

如今,「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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