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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的錯?

馮文莊

有個故事說,一個死囚在伏法以前,要求和母親耳語。沒想到母親把頭湊過去後,他竟然咬斷母親的耳朵,說要報復母親未曾好好管教之過。

這個死囚把過失都推給了母親。不過,如果故事由母親們說出來,就是把責任還給孩子,叫孩子們知道,父母有責任管教,孩子有責任聽話。假如不聽,將來別怨恨父母。

過去有一段時間,常聽人說「是社會的錯」。好比他行劫,是因為社會不公平,貧富懸殊;他打傷同學,是因為受同學嘲笑,而老師和校方都沒公平處理;未婚同居、少女墮胎,都因為人人如此。的確會有這種情況,一個人犯錯,錯的往往不只是一方,可能很多方面,包括表面上看起來扯不上關係的家人和社會都有錯。不過,人只能看到一件事,就是那個人的行為如何。至於是誰和甚麼事影響了他,導致他產生這樣的行為,大家就沒時間和精力深究了。

主耶穌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馬太福音七16,18)講的是生命產生行為;怎樣的生命結出怎樣的果子。這句話同樣適用於社會,怎樣的社會土壤培育出怎樣的人。

好比說,如果土地貧瘠又有蟲害,對其上的植物必有影響。腐敗的社會,產生腐敗份子;而且會像果樹一樣,摘掉那一季的果子,就如抓了幾個不法份子以後,但仍會生生不息。所以,聖經上說:「世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三23),不但不是胡扯,而是一語中的、一針見血,說到了問題的根本。美國執法人員被殺、監獄有人滿之患、歐美眾多青年嚮往和加入伊斯蘭國恐怖組織,歸根究底,不是個別問題,而是社會問題。當一個社會離棄上帝,蔑視真理,又告訴他們的人民可以任意而行,他們的人民自然就任意妄為。要是懂得深究,我想,這一群做錯事的人和其中的受害者,都可以罪責社會。所以,聖經指出,世人都犯了罪,人類都需要救主,就是這個原因。

那麼,是否做錯了事都可因此把罪責推給社會,說是社會的錯,自己只是受害者呢?

不可以。

因為上帝造人有自由意志,可像蓮花那樣,出污泥而不染。每一個人,即使身在監牢和最惡劣的環境中,仍可以選擇信靠上帝和持守善良。

有人以為,假如上帝當初不給人自由意志,讓人像木偶那樣,那麼人就不會犯罪了。他們不知道,自由不是用來選擇作惡犯罪的,而是用來選擇順服上帝行善的。如果看見別人犯罪,就想我也可因此犯罪,這種想法是錯的,是倒行逆施。正確的想法是,見別人犯錯,自己就更當小心,不要重蹈別人的覆轍。

自由意志是有責任的,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生命和言行負責。將來上帝是按各人的行為審判各人。我們的錯,上帝審問我們;別人的錯,上帝自會審問,不必我們操心。

有些人思想混亂了,以為別人也錯,錯錯就變成對。那是自欺欺人。錯就是錯,再錯也是錯。別人又不是救主,他再做得對,也不能使我的錯變成對,何況是他的錯呢?所以諉過他人是說不通的。

上帝指示的路其實十分簡單,是我們能做到的:就是認罪悔改先從自己開始,接受主耶穌基督,求上帝潔淨,改變我們的生命,給我們力量遵行祂的旨意,成為世上的光、世上的鹽,驅走黑暗,防腐防蟲,影響周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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