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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諉

方華

我有一位朋友,從小很得父親疼愛,因為自她出生以後,父親的生意越來越好,於是父親認定女兒「腳頭好」(帶來好運),特別喜歡她。

朋友並不因此特別高興,也許心內還有一點疑慮:父親愛自己是因為自己「腳頭好」,還是因為自己是父親的女兒﹖要是自己不能為父親帶來好運,父親還會愛我嗎﹖作為一個女兒,她想得到的是無條件的父愛。

另一位朋友的遭遇恰好相反,她出生以後父親就失業,於是父親非常嫌惡她,進一步還遷怒她的母親,認為她不但沒有生兒子,更生了一個帶來噩運的賠錢貨云云。這位朋友多年來都自我形象低落,更不要說歡快度日了。

也有人覺得丈夫不好,不能給予自己豪華的生活,可以誇耀於人前;也有人覺得太太不好,不能幫助自己事業發展,以致自己「鬱鬱不得志」。也有人嫌棄父母沒有本事,不能給予自己優越的出身。這些都不是甚麼罕見現象,雖然不至於十分普遍,但也不難遇上這類人物。

人的確容易推諉於人。我們犯了錯誤,很容易就將責任推到他人身上。最常見的如學生考試成績不佳,很多時候是抱怨老師出題太深;在工作上不見重用,是因為上司庸碌或是對自己有成見。很多父母認為子女步入歧途是因為誤交損友。某程度上損友的確對我們有壞影響,可是人本身應有辨別是非的能力,抗拒別人的引誘。

有時候我們犯了錯誤,會把責任歸咎於生活。我們會以為如果環境能改善,那些錯事就不會發生。如果社會不是那麼勢利,自己一定不會放棄追尋理想;因為周遭太多誘惑,所以用情不專;我們不誠實,因為社會爾虞我詐等等。事實上,如果我們不改變自己的本性,即使環境變了,還是會做出一些同類的錯事來。當然,一定會有人歸咎於天性,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不過基督徒會告訴你,只要把自己交託給耶穌基督,我們的本質就能得改變。我們不能改變自己的時候,卻可以讓上帝改變我們。

然而,有些人甚至將自己的過犯推諉到造物主身上︰我之所以這樣頑劣,是因為把我造成這樣。自己所犯的錯誤,是因為上帝給他犯罪的機能云云。強詞奪理,莫過於此。人的確很難承認,是自己毀了自己。

人類的始祖犯罪,他們吃了上帝告訴他們不可以吃的果子。當他們犯錯以後,上帝問亞當為何如此,亞當說:「是賜給我的女人給我吃的。」其實亞當與夏娃同在犯罪現場,他卻推諉於女人。至於夏娃,則推諉說是蛇引誘了她。後世的人,又指責上帝不該造出會犯罪的人來。顛倒黑白,正是人犯罪的特色。

人如果不能承認自己的過犯,就決不能得到寬恕,也無法改過自新。耶穌曾經講過兩個不同的人的祈禱,那個搥心自責的稅吏呼求︰「主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這就是更新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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