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神共育青少年

陈汝伦、陈兰芳

在养育孩子上,神是我们的安慰和同盟。儿子志秀从一个不去教会的叛逆少年变成能放下自己、积极事奉神的成年人,实在是主的作为和荣耀,把我们往日的担心变成现今的喜悅。

孩子的成长充满变化

我们1979年从印尼来美国在大学唸书,那时有个美国人每逢午饭时间就来跟我们讲福音;后来又有一个从印尼来的人也跟我们传讲福音,我们就因主对永生的应许而单纯地信了主。信主耶稣后,我们遵行圣经的教导,坚持聚会,对圣经道理的认识都是在教会生活中学到的。这让我们很蒙福,也包括在养育孩子上。

志秀小时就聪明调皮,却也听话受教。比如他小学时因功课好,老师给他很多不需做作业的特许证(homework pass),有些小朋友要买,他就卖给他们。妻子兰芳洗衣服时发现他衣服里有钱才知道,就告诉他不能这样做。因为还剩很多,他问能不能送给小朋友,我们说不可以,他后来就交给了妈妈。

上初中后,他开始与朋友同学一样追求新潮;但有些地方又很特別,比如去超市买牛奶,兰芳会挑里面生产日期较近、较新鲜的,这样可以多放几天。可他说:“妈,妳不应该这样,要先拿前面的。如果人人都拿里面的,旧的谁买?”但到了高中,他的反叛表现就多起来;开始不去教会,只愿意跟朋友一起,甚至和一些同学一样听不雅的电台频道,做完功课就不停地玩电玩。

其实他不去教会也是因为对教会的一些现象有看法。那时我们教会分裂,他很失望,觉得牧师好像是被赶走的,教会怎么可以这样没有爱心!?所以就不去了。后来我们换了教会,参加英文堂,但就他一人是黑头发的,他说他不喜欢在会堂中那么显眼,还是不愿去教会。我们非常担心,虽想尽办法也没用,他总是故意在星期日不起床,房间里有三个闹钟也喊不醒他。

他也和一些在美国长大的华人孩子一样,在外面看到父母讲中国话会感到尴尬,觉得別人听了会不高兴,要我们讲英语。小时候我们曾送他去上中文学校,他不愿去,去了也捣乱,在课堂上乱跑,妨碍老师上课,就没再送他去。但他参加暑期班的时候,接触了一些黑人,有个黑人孩子学习成绩很好,但人家问他是不是打球的,好像黑人就只会打球。不知这事如何触动了志秀,他开始有了转变,有意愿要瞭解自己的根,到伯克莱大学后还选修中文,很用心学,拿到最好的成绩;他也去一所亚裔教会聚会,觉得那里有家的感觉。

高三时我们送他到东岸参加夏令营,因有亲戚在那边。回来后他说那边唸书的人太聪明了,因为以前他自以为很聪明。不过他又说:“奇怪,在波士顿那些同性恋的人为什么比教会的人还更有爱心?”这令我们有些担忧。后来他申请了离我们居住的加州很远的东部好几所大学;但尽管他的学业成绩优异,偏偏那些大学没有收他。他很难过,说只好读伯克莱大学了,我们悬起的心也放下一些。

祷告,引导并大胆管教

志秀喜欢生物,初中时,生物结构的奇妙让他相信有神的存在,就要求受洗;但是在上高中后却离开了教会,让我们很担心。感谢主,我们在祷告后就放下心中这担子,觉得他不会就这样永远离开神,有一天还会回头;因为孩子不是我们的,是神的,我们与神一起养育他,神爱他,不会放弃他。

所以他虽然不去教会,我们一方面为他祷告,一方面也用一些方式让他思考,比如他爱看书,我们就买书给他。有一次兰芳买了一本Left Behind给他,他一个晚上就看完了,看完后睡不着,第二天11点钟才起床。那天是星期六,我们出去买菜,在回家的路上,他打电话给兰芳,兰芳正好因故没接,回家后看见他怪怪的,原来他以为我们被提了。但他也看一些其他的书籍,包括反宗教的。有一位相信进化论的老师非常聪明,曾带志秀代表本郡去华盛顿参加比赛,志秀很崇拜他,受他影响很大,比如不肯办驾照,因为不想政府掌握个人资料。

孩子在各式各样的影响下成长,有时候会走偏,这时大胆管教很重要。有一阵子志秀不仅不去教会,还整天听那种不健康的东西,越来越傲慢无礼─一个离开神的人就会这样,越来越骄傲。又因为学校很重视他,让他代表学校去参加这个那个比赛,加上有些自觉优秀,所以他上学老是迟到,对妈妈也开始很没礼貌。有一天,我们收到校长提醒他不要迟到的信,兰芳就劝他早点起床,他很傲慢地说:“別担心,他们需要我胜过我需要他们。”兰芳说,你怎么能这样说?从来不打他的兰芳就打了他一巴掌,要他跪下,说:“虽然你现在觉得你很聪明,可是你要知道,从1数到10都是妈妈教你的,ABC也是我教你的,你要记得!长大以后还要记得是妈妈教你的,不要自以为很聪明,从小是我带大你的!”那天他本来约好跟同学出去的,同学来了,兰芳就对同学说:“他须留在家里。对不起。”他同学觉得意外,因为兰芳从来没有这样生气过。我们也都一直很尊重志秀,连他未来的职业也都由他自己选,但孩子这样下去哪里行啊!

事实证明适时的管教真的很重要。他结婚那天对兰芳说:“谢谢妳,妈妈,教我123,教我abc。”他永远记着那句话。要不是那天教训了他,不知道他会膨胀到变成什么样子。在伯克莱唸中文时,他也曾对兰芳说:“妈妈,中文课是我人生中遇到最难的事。”兰芳说:“你现在知道你的父母多聪明!”他说:“是啊!”不是吗?我们华侨要学印尼文、中文、英文,还有家乡客家、福建话都要学。当孩子太骄傲时,我们必须让他看明白一些事实。当我们做我们该做的,神也会做祂的那一份,就是改变志秀的生命。

神的作为超出我们的想像

志秀没有去成东岸而是去了伯克莱大学,听说该校治安很不好,我们还有些担心;但神让我们看到,去伯克莱是神要带他回到教会。

那天我们送他到学校,是个星期天上午,一个穿着整齐名叫James的男生跑来问我们需不需要协助,我们就聊起来。得知他参加一所信仰纯正的教会,就问他能不能带志秀去。他说好啊,就帮我们搬东西,一直忙到该去教会的时间,就邀志秀一起去。儿子说这里这么乱还没整理,他说不要紧,我们回来会解决的,你尽管跟我去。志秀不好意思就跟他去了,从此再没错过一次聚会,除非生病,否则不管在哪里,听不听得懂,他都去教会敬拜神,甚至跟我回印尼的时候也去教会。又因为觉得他初中受洗时,尚不成熟,何况后来还离开了神,所以在伯克莱再重新受洗一次。他告诉我们,是神把他叫回教会的,把他带入一个有爱心的属灵家庭培养他。这实在很奇妙!因为James在我们见面的当天下午做完礼拜就搬到圣地牙哥去了,如果不是那天神派他来带领志秀,志秀不知要等多久才会再回到神的家。此后,志秀也总把人带去那间教会,并不断在教会里成长。他毕业后,哈佛录取他唸博士班,MIT也收他,都给他全额奖学金,他都不去,而是选择去旧金山的UCSF;因为他的教会要去那里植堂,他想去帮忙,想把那里的学生带到基督里。

现在志秀已经博士毕业了,其实去名校谁不想?但他更有宣教的负担,他的生命已经完全改变了,觉得神最重要,相信圣经说的: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会加给你们了。过去他追求名望,觉得很光彩;现在他觉得救学生的灵魂更重要。神的安排也总是最好的!他放弃了哈佛,神却为他在UCSF安排了一个非常出色的导师,后来神更赐他一位同心合意的妻子。当教会要在圣地牙哥再植新堂时,他们夫妻就双双辞去工作,全家搬了过去,神也很快为他们预备了新工作,让他们带职服事教会。

从身教父母到祷告同工

志秀的成长总的来说是顺利的,但期间曾离开神是最大的问题。现在我们全家都在不同的教会事奉,这是神的恩典,不是我们能做什么。我们都不是很会说话的人,就是尽量无条件地爱他。比如他上大学后,学习和事奉都很忙,兰芳有空会跑去帮他煮菜做饭,不仅给他吃,教会的几个朋友都来吃,反正就是爱他们。

这些行动成为影响他的因素,他曾写卡片给我们,为以前让我们担忧的地方道歉,也感谢我们把神的爱带给他。对我们来说,信神是要有爱心的。我们在印尼时,学了很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人要好,不能自私自利;我们刚去教会时也是这样想,后来想法就不太一样了,去教会的目的更明确,就是要去参与救人。我们相信父母这种日积月累的无形影响是长远的,因为孩子不是听父母说什么道理,而更是看我们怎样待人处事。我们注重教会生活,信主后就一直在教会服事。有好几年在我们家查经,他在这样的环境成长,知道父母看重事奉,看重人的生命;所以他不爱为自己花钱,不讲究名牌,因为父母是这样的,他们会在这类细节上看着我们。我们带他回中国的广东、北京、上海,他就去找朋友,送福音单张给他们,关注他们的得救和生命。若是看到漂亮的教堂,有时候他会说:“你看建筑漂亮的教堂重要,还是救人的灵魂重要?”

感谢主,他在主里稳固地成长,非常愿意摆上。不久前兰芳打电话提醒他不要太累,因为他参与很多事奉,常常忙到三更半夜,他说:“若想想与宣教士相比,我们做了什么的话,就知道我们所做的几乎是零。”所以我们心疼他,也为他祷告再祷告,以这种方式爱他,与他同工。现在他们那里已经有好些家庭参加聚会,通常也有100到200的学生来教会,这是主的作为,求主继续保守。

感谢主,这些年我们夫妻二人在教养孩子上一直都比较和谐,没有什么冲突,因为我们的父母也是这样的,是我们的榜样和祝福。我们希望也是孩子的祝福,孩子也靠主成为他们孩子的祝福。

(采访:李文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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