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夫妻成為良朋密友

黃明鎮

現今世代個人主義抬頭,亞當、夏娃遺傳下來的罪性——「權力鬥爭」——至今仍在家庭中重演,以致夫妻彼此相爭,互不相讓,最後兩敗俱傷。

美國心理學家魯本(Zick Rubin)博士認為,現代夫妻的關係有三個類型:

一是「忍受型」,約佔50%,彼此水火難容,每天忍氣吞聲,咬牙切齒,怒目相視,看對方像仇人,瀕臨破鏡邊緣的關係,令雙方都難「忍受」。

二是「接受型」,約佔40%,他們平淡如水,又如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只好得過且過,過一天算一天,夫妻關係雖不滿意,但勉強可以「接受」。

三是「享受型」,僅佔10%,他們如膠似漆,如魚得水,彼此卿卿我我,你儂我儂,每天生活過得如神仙,在地如同在天,像吃大餐一樣,很「享受」。

其實,如果每個人都來信耶穌,從信仰領受真愛,夫妻關係一定會大為改善,從「忍受型」轉變為「接受型」不難。若再加把勁,繼續學習「愛妻子如同愛己身」的功課,相信久而久之,也能成為人見人羨的伴侶。

何況「夫妻感情合一」是孩子不變壞的首要條件,因為雙親爭吵的孩子缺乏安全感,日後容易被唆使去犯罪,所以說「吵架的父母容易離婚,離婚的父母容易製造中輟生,中輟生又容易變成罪犯」。如今父母分居、鬧情緒,受美式離婚之風過度吹襲,夫妻一言不合就對簿公堂,這種貿然的舉動給一向較依賴父母的東方孩子帶來的心靈傷害可不少。更生團契在台灣花蓮附近開設的「信望愛少年學園」,收容的二百多位邊緣青少年,半數以上父母離異。

要怎樣才能成為佳偶?美國一項幸福家庭的調查報告(750對結婚超過25年的夫妻)指出,婚姻能維持25年以上的家庭有三個共同的特性。換句話說,夫妻的關係若要美好又持久,就必須照著這三要件全力以赴。

一、欣賞對方(Appreciation)

人既是上帝的創作,除了身軀之美外,心靈及行為一定也要有諸多令對方可以感恩並激賞的表現。聖經箴言五章18節說:「……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喜悅」的希伯來文可譯為get excited——興奮。人到了老年,瞥見幼年所娶的妻尚能動心、興奮,猶如見到「天仙美女」般,就非得有超越的眼光不可。換言之,所有作丈夫的都應具備「考古學家」的素養,見到老伴就像見到「古董」,越古越感興趣,這樣「黃臉婆」一詞就不再是不雅之稱了。

妻子在這一點,層次比我更高。1993年她在我們結婚20週年時寫道:「相處20年,總覺得他像本引人入勝的書,百看不厭。從他身上散發出來的聖潔、正直的美令我心悅誠服。過去與他在『抗戰』時期,曾覺得他是『世上最令人討厭、最可恨』的人,如今他成了我的良朋密友,共走屬天道路的良伴,這一切都在於上帝。因著我們在基督裡共享的愛,我們的婚姻能轉敗為勝,我心中充滿了感恩。」

在犯罪制裁研究所選修「犯罪學」的大多是現役警官。一位美國警官對我這台灣去的警官特別友善,常邀我喝咖啡聊天,也曾親自開警車帶我一起去巡邏,並當面逮捕人犯給我瞧瞧。最難忘的是他請我去他家作客,原以為他一定有一位漂亮的妻子和大房子,才會想要炫耀一下。出乎意料的,房子不但普普通通,太太態度雖然親切,但長得很平常,甚至就近一看,還能看出她嘴唇上仍有兔唇縫補過的痕跡。這樣一位平平凡凡的妻子,他竟如此愛她,以她為榮,不時「媽咪」長、「媽咪」短,學著孩子親暱叫她,也幫太太做家事。有這樣體貼的丈夫,難怪妻子會忘掉自己身上的缺陷,心裡常保健康。聖經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參以弗所書5:28),因為她是你的骨中骨、肉中肉,與你二人成為一體(參創世記2:23-24),我那位警官同學真是活學活用出來了。

二、彼此委身(Commitment)

一夫一妻的結合是一生的承諾,除了死亡之外不能拆夥,我過去在美國的同事有一半都離過婚。對於他們喜新厭舊的文化和「三年換新車,四年換新娘」的說法,實在無法認同。不過有一年,我帶幾個台灣典獄長到美國亞利桑那州鳳凰城參觀聯邦監獄後要去搭機,在旅館的接駁車上巧遇機長在旁,閒談中得知他是基督徒,於是問他:「你結婚了嗎?」「Yes.(是的。)」他說。「How long?(多久了?)」「Sixteen years!(16年!)」他話才說完,馬上語帶雙關、意有所指地又補上一句:「Only one wife.(只有一個太太。)」

我心想,「只有一個太太」豈不是天經地義嗎?後來我明白了,他是要告訴我,雖然我人常不在家,但我忠於妻子,不會到處飛到處留情。在美國,不要說金婚、銀婚,能維持16年以上的婚姻可說是鳳毛麟角,他當然引以為傲。

華人喜歡「少年夫妻老來伴」,老夫老妻比較可靠。例如常與我去監獄教化受刑人的孫越叔叔,他與孫媽媽感情很好,覺得一夫一妻廝守終生是上帝的旨意,也是人間一大福氣。因此我為一些新人證婚時,常會用下列幾句勉勵:「一夫一妻合神意,努力經營難分離;甘甜圓滿樂無比,白首偕老不稀奇。」「丈夫愛自己的妻,不玷污聖潔身體;妻子常倚靠上帝,順服丈夫不生氣。」「全家人常在一起,兒女爭氣謙有禮;主所配合宜珍惜,勿待失去悔莫及。」當我一有機會就此演講時,常會提古希臘人的四個「愛」字,勸人要懂得真愛。

第一個愛字是Eros——伊裸士:指的是男女間的「性愛」,這是肌膚之親,在婚姻裡才聖潔。

第二個愛字是Storge——施多給:指的是親人間的「情愛」,範圍由夫妻擴大到兒女、親戚,是維繫正常家庭關係的重要元素。

第三個愛字是Phileo——非利我:乃指「四海之內皆兄弟也」的「友愛」,層次由周圍熟稔的親人提升到遠方陌生的外人。

第四個愛字是Agape——愛加倍:這是「聖愛」、「博愛」,是愛的最高層級,是完全犧牲奉獻、捨己為人,不計代價,不求回報的愛。

人若懂得這四種不同層次的真愛,就不會病態式地只求個人性慾的滿足。真愛由近而遠,由小擴大,能忠於配偶看顧親人,又能推己及人、人溺己溺,甚至愛到最高點——化敵為友,愛那不可愛的。

時下的年輕人喜歡談情說愛,但沒有被教導正確的觀念,動不動就要「性」,甚至連速成的「網路一夜情」、過後忘得一乾二淨的性也成了流行。婚前守住童貞,婚後不亂性,相親相愛,堅持「只有一個太太」,我覺得那才是真愛。記住,不能有「小三」,所有的婚外情都是罪惡。

三、常在一起(Togetherness)

常在一起才能互相提攜,並扶持軟弱,但是必須人在心也在。在一起可以做很多事,閒話家常也不錯。多數丈夫不了解妻子的需要,一下班回家,吃過晚飯就上網或看電視,無視妻子的存在,以至於上了年紀之後,彼此因缺乏溝通而形同陌路,就算坐在一起也無話可說。

豈不知上帝造男女有別,女人較感性、看重關係,一天平均要講25,000個字;男人較理性、好動,說話的量少一半。為維護家庭幸福,試著在晚餐收拾完後坐到妻子身旁,輕柔地對她說:「親愛的,25,000個字可以開始啦!」讓她抒發心裡的感覺。如此一來,她一定會越來越可愛,也越有能力理家,更不會因長久把話梗在心裡而憋出毛病。

我和妻子結婚已經40多年,在美國的17年期間,由於工作穩定,起居作息正常,兩人幾乎天天一起刷牙一起上床。現在比較忙,刷牙未必能同時,但還是睡同一張床、蓋同一條被子。同床共眠有許多好處,至少睡前有時間談心、踢被子有人蓋回去,萬一做噩夢也有人幫忙搖醒。

婚姻是個奧秘,漫長的旅程會有一連串的驚喜,只待雙方肯花時間在一起、常溝通、體貼包容,不要只顧自己,應該就能幸福無比。

為人證婚時,我總不厭其煩地把話說在前頭:「婚姻會有苦頭吃,但撐下去,必看到化妝的祝福。對信仰堅信,就有力量相扶持。想結婚,就不可離婚,想清楚,我再證婚。」

其實,一個人生活本來就有許多難度,兩個個性迥異、背景不同的人在一起難度更高。如果懂得以愛互相擔待,苦難就會減輕許多。上帝設立婚姻,就是要人學習彼此幫補;有愛,婚姻就得以維持,並且一代傳一代,代代蒙福。

婚姻像戰場,也是模塑品格及愛心、耐心的工廠。萬一夫妻關係剛好處在幽谷,甚或在破鏡邊緣,先別放棄得太早,靠著一顆真誠悔悟的心,婚姻絕對有機會絕處逢生、敗部復活。

教會的元首是基督,家庭的元首也是。男人雖是女人的頭,但基督是眾人的頭,冠乎萬頭之上。家庭中基督授權男人領導(參以弗所書5:23),因此丈夫在家中是靈性的領袖,是起領導作用的人。妻子服從上帝的權柄、順服丈夫,一切照序而行,如同日月星轉,家中自有和諧。

今天家庭的難處,常有三個原因:

第一是丈夫的職責是愛惜並關心自己的妻子,但是許多作丈夫的不太關心自己及妻子的靈性生活,也不體諒妻子的軟弱,很少負起帶領家庭的責任;男人一旦疏於領導,自己靈性低沉,作妻子的也低落,與上帝的關係越遠,家庭問題也就越多了。

第二是男人不想從上帝那裡支取能力帶領他的家,反而讓妻子領導。

第三是作妻子的以為在今天的社會順服丈夫就是懦弱,所以不願順從丈夫的帶領。

然而,當事情不能解決、雙方僵持不下時,男人不宜強做主,因為家庭的主還是基督,應把事情帶到主耶穌面前,藉著認罪、祈求,讓基督摸著兩人的心。高舉基督為主,常可解決許多無謂的家庭糾紛。

(黃明鎮牧師為台灣基督教更生團契總幹事,此文是作者摘改自他本人的《白髮飛行少年》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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