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未婚媽媽的故事

洪欣

我在福建出生,成長於破碎家庭。家中有二兄一妹,我排行第三,從小跟著媽媽過活。爸爸從不回家。五歲那年,媽帶我們到香港,那時她和爸爸已分手。

初到香港,生活艱難。媽媽每天為口奔馳,回家的時候,我們已上了床,一家人見面的機會很少。我自幼體弱多病,乏人照顧。患上嚴重的哮喘,病發時氣喘不過來,苦不堪言!

慘白童年

我八歲時,姑姑生了一個女嬰,請祖母照料。祖母叫我去她家幫忙,答允供應食宿。媽不願意,無奈為了減輕經濟負擔,迫不得已讓我搬到祖母家中。想不到從此後,祖母嚴禁我們母女會面,說我是她那邊的人,爸媽既已離異,我就不能再和家人來往。她也禁止媽來看我。爸難得來祖母家中走動一次,我失去爸爸後,又失去了媽媽。

在祖母家中,我負責照顧嬰孩(表妹),不能和其他小朋友玩耍,若想到街上走走,也得牽著表妹。因此每見小朋友玩耍,都好生羨慕,眼巴巴的站在旁邊看他們。心中的苦況只有獨個兒知道。我真像一隻籠中小鳥,失去自由。我的性格因此變得內向抑鬱。

祖母常向我數說我媽和兄妹的不是,我若有不同意的神色,她就端起嘴臉。每天晚上,我獨自偷偷垂淚,不敢哭出聲。因若被祖母看到,就被痛罵:「妳哭甚麼!妳好可憐嗎?吃好住好,能上學,哭甚麼?!」我把任何事都藏在心裡。

表妹終於上幼稚園了,姑姑接她回家。祖母帶著我一同搬到姑姑的家。姑丈是基督徒,我每星期天跟他們去禮拜堂,聽到上帝創造天地,耶穌基督拯救罪人。但我甚麼都沒領會。

重返家園

十三、四歲,我開始反抗,不想寄人籬下,希望回到母親身邊。姑姑待我不薄,如同己出,每星期給我一百港幣的零用錢。我暗中把錢儲蓄起來,設法每月捎給媽媽。她不在家時,我就把錢放在一個地方,讓她自己取。有一次被姑姑發現,她和祖母都很不高興。姑姑說:「這些錢是給妳用的,不是給其他人。」我一怒之下走回媽媽家。

祖母和姑姑找來要把我領回家,長我四歲的大哥對她們說:「妹妹已經長大,可照顧自己,不必老跟著你們。她要回家,就由她回來好了。」二人無奈,只好接受現實。現在回想起來,我的童年雖十分灰暗,小小年紀一直希望快長大成人;但是祖母的嚴謹管教對我不無裨益,我的思想比同齡的孩子成熟,並且培養了責任感和學會自律。

由於離家多年,回到家裡,大家如同陌路。不能溝通成了問題,有時在街上碰面,甚至不跟對方招呼,真不可思議!我們都把自己封藏起來,不願表現自己關心對方。

我每天放學回家,就做手工藝幫補家用,以減輕媽媽的經濟壓力。有時想到,在姑姑家裡,吃好住好,有漂亮的新衣穿,居住環境又好,基本上要甚麼,有甚麼。我就想,我的家人為甚麼跟他們有那麼大的差異?我家為甚麼那樣貧窮?我更希望盡快長大,為他們改善生活。入娛樂圈後,我甘願挑起養家的擔子。

偶然入行

進娛樂圈是很偶然的事。我從來不發明星夢。我看自己條件不足,貌不驚人,沒有後台,不是能歌擅舞,也非才華出眾。我自幼半工半讀,假期更是我的謀生良機,賣麵包,剪線頭,穿珠,嵌電子錶,幹過的行業可不少,可說工作經驗豐富;但是,學業成績就不大理想。因此中學畢業後,便出外謀生。

那時,我不知道人生目標是甚麼,對外面世界日益好奇。後來結識到一些常去「的士高」的朋友後,便跟大伙兒隨波逐流。還以為追上潮流,好不神氣。

我在「的士高」中結識了不少娛樂圈人。一次,有一個人走來對我說:「妳有興趣做明星嗎?」我不知如何回應,沒有答話。他繼續說:「我與幾位演藝界朋友開了一間經理人公司。」我隨口答:「是嗎?」他說:「妳來我公司試鏡吧。」我沒把他的話當作一回事,只是他再撥電話給我的朋友,約我前去試鏡。

我把這事告訴姑姑,她說:「不用怕,姑姑陪妳去。有甚麼事,姑姑在。」於是我去試鏡。被錄用了,要簽約。當時我十七歲,須由家長代簽。媽較保守,不同意,怕我會學壞。爸則讓我自己拿主意,結果由姑姑代為簽約。

簽約後一年,許冠文拍「新半斤八兩」,公司叫我去試鏡。試鏡後,竟被選上,開始拍電影。之後又在電視台工作,到台灣、大陸等地拍戲。從一九九六年到中國拍戲,直至現在。

少芬與我

我拍第一部電視劇「如來神掌」,與蔡少芬合作。第二部「魔刀俠情」又與她合作,連續拍兩部電視劇,半年內經常見面,間中相約茶。一九九四至九五年間,少芬遭遇到很不如意的事,她漸漸開放和我談心,彼此共渡患難。後來我才知道,她已經信了耶穌,所以比較開放,不再關閉自己。一九九六年後,她閒談時,偶然會提及主耶穌基督的救恩,我心裡暗想:我才不信妳的神!

我的神是人拜我拜,甚麼都拜,不必講甚麼道理。但求心安而已。也許,因為童年生活不如意,我缺少安全感,心裡有很多恐懼。聽人說拜「神」有神保佑,便也人云亦云。尤其遇不如意事,就去求神拜佛。奇怪的倒是,蔡少芬對我講耶穌,我卻聽不進去。她說:「感謝主耶穌」,我就說:「妳為甚麼整天『感謝耶穌』?若不是妳自己努力,又怎會有今天成果?」後來,她見我反駁厲害,就避免跟我正面衝突。

信主耶穌

一九九九年,我懷了孕,快做未婚媽媽。我一向喜歡孩子。我想:既然懷了孩子,就把他生下來。況且我八歲就看顧小孩,從小到大沒甚麼應付不來的,養一家人都可以,沒理由不能多負擔一個孩子。於是與孩子的爸商量;他不同意,又不打算跟我結婚。我失望極了。想了很久,覺得自己可以獨力承擔。當時我在中國大陸拍戲。

回香港後,我跟好友說:「我決定把孩子生下來。」她立刻說:「妳瘋了!怎麼可以?不要做未婚媽媽,否則一生苦命!」我沒將這事告訴媽媽和哥哥,怕他們擔心;但妹妹已婚,應明白我的情況。於是告訴她。她勸我仔細思想日後要面對的問題,提醒我要考慮清楚。思想過後,我還是覺得自己可以面對。

妹妹帶我去見從小看著我長大的家庭醫生,他說:「妳不要把孩子生下來…」語調跟好友一樣,這叫我十分迷惘!怎麼沒人支持我?我很希望聽到支持我生下孩子的聲音,可聽到的全是反調。難道錯的是我?

醫生勸我做墮胎手術,說這樣就甚麼問題都解決了;但我思前想後,仍想找人支持我的看法。突然我想起了蔡少芬。我覺得她一定會支持我,因她是個基督徒。當時我一點不知道聖經說甚麼,只是覺得不該墮胎,於是打電話把事情告訴她,她當天晚上就來我家。

少芬真的支持我。她說:「把孩子生下來!生命是從上帝而來,人不當毀滅生命。」我說,我害怕被人知道我當未婚媽媽,這不大光彩吧?!況且我是演員,這要成花邊新聞,於我不利。另外就是養家人之外,還須養孩子,百上加斤。但少芬仍安慰我,鼓勵我,為我釋疑。我心裡漸平靜下來,只是仍拿不定主意。

少芬說:「上帝很看重生命,不喜歡我們毀滅。」我說:「妳整天談妳的上帝,但是我又不認識妳的上帝,沒有信心。」她說:「過去幾年,妳也看到我的改變。一次又一次發生那麼大的事,上帝都保守著我。妳看上帝多麼信實!」是的,我真看到她改變很大;只是我仍信心不足。她說:「上帝要求祂的子民聖潔,像祂聖潔一樣;因祂是忌邪的神,祂的標準與這世界的標準不一樣,祂的要求與社會上的要求不一樣。我們是上帝的兒女,上帝因著愛我們,保護我們,要我們作濁世清流。」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再別無選擇。好吧,就去認識這位上帝吧!當時是一九九九年初。

上帝的保守

待產過程中,我經歷上帝的同在,不再感到孤單。過去我老靠自己應付一切;但是,心中老沒安全感。信耶穌後,雖遇困難,心裡仍很踏實。我知道這決定是對的。

一位虔誠的基督徒姊妹為我安排了一位很好的基督徒醫生,他答應代守秘密,把一切安排周詳。本來藝人的一舉一動很容易被人發覺,但因著主耶穌的愛,祂差了很多天使幫助我渡過那段不容易的日子,也幫助我解決了很多困難。

醫生發現胎兒已有三個月,可是掃描時僅有一個星期那麼小,很不正常。我頓感失落,為何有這樣的事發生?醫生又說:也許胎兒不會長大了。真無奈!因要繼續返大陸拍戲,醫生囑咐我一星期後再去檢查。他說:「如果這是上帝給妳的,祂一定會保守;如果上帝拿去的話,一定對妳更好。我們好好祈禱吧。」一星期後再見醫生,胎兒竟正常成長,長大了很多。真是上帝的恩典!

媽是個很傳統的福建人,她的朋友不能接納未婚媽媽。我最怕媽聽到這件事,不知有何反應。於是懇切祈禱,希望媽能接受。結果,她很平靜地對我說:「那妳小心一點,好好照顧自己。」簡直作夢也想不到!我很感謝天父:「上帝呀,太不可思議了,竟改變媽的心!」

懷胎六個月,走在街頭遇見很多記者,他們竟沒發覺。朋友間中相聚,也有人不能保守秘密的。一天,一人摸摸我的肚子說:「為甚麼妳走起路來,好像孕婦?」那一刻,我冷汗冒出來了,十分害怕。她若知道,就會鬧得天下都知。我立刻掛電話給一個好友,她跟那人很熟,平常那人有甚麼發現,第一時間就告訴她。我問她,那人有否提及她發現我懷孕了。好友說:剛才跟那人吃飯,可沒提起我。感謝上帝保守著,直至孩子出生,看到報紙、雜誌的報導,她才知道。

待產期間,朋友們擔心我會患上憂鬱症;可我告訴他們:「我現在認識了耶穌,有祂同行,無論前路有多大困難,祂都加我力量。我只要跟隨著祂,以後不再走錯就是了。深信跟著祂走,我的路一定比以前好!」

生命改變

信耶穌後,我才知道,上帝是聖潔的。祂不喜悅人亂搞男女關係。無論婚前、婚外,男女都應保持貞潔。我立志不重蹈覆轍,不再羞辱上帝的聖名。信耶穌是我人生的轉捩點。孩子出世後,帶給我們家很多歡樂。媽媽照顧他,疼愛他。我的人生目標,除了跟從主耶穌,都放在孩子身上。回顧這幾年,我生命有很多改變:

以前,我甚麼都靠自己;現在,凡事禱告,依靠上帝。以前我很封閉,老想要保護自己,最怕與陌生人交談;現在上帝的愛激勵我,我敞開自己,能與人深談。從前我性情憂鬱,現在笑臉迎人。從前我對愛情盲目,明知某人不適合自己,不會有好結果,仍會執迷不悟,繼續下去;現在我仰望上帝,等候天父引領。以前,我最享受購物,錢到手就心花怒放(雖然這種快樂轉眼煙消雲散);現在,我不像從前那樣看重物質、金錢,倒希望身旁的親朋都同蒙上帝的救恩和福氣。

信耶穌後,我變了。變得單純,學會信任人,學習為人設想。身旁的基督徒給我很多鼓勵。我們彼此切磋,學習到更多真理。試想,做未婚媽媽並不是光宗耀祖的事,我何必把這私事抖出來呢?若是以前,我打死也不肯在大庭廣眾面前說這些私事。但是我現在願意說出來,因為我盼望別人因我蒙福,以我為前車之鑑,不重蹈覆轍。未婚生子是要承當後果的,我們不能隨便。墮胎不是解決方法,而是殺害孩子。我們若想得周到,便會想到更多方面所牽涉到的人,更想到胎兒的性命。

我又希望藉這件事,讓大家認識創造主,上帝是聖潔的,祂吩咐我們過聖潔生活。祂也是滿有恩典、憐憫的神。祂是大能的神,一件本來不那麼好的事,但我們把這事交在祂手中,祂就能把這事變成叫眾人走正路的明燈。

各位朋友,自從罪來到這世界,人就很容易落在罪中,尤其這世代處處是誘惑和衝擊,血氣方剛的青少年偶一不慎,就會失足犯錯。在娛樂圈工作的我們,要面對的挑戰實在不少,真要祈求上帝加力,施恩憐憫,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使能遵行真理,在生活上見證上帝的榮美!

(余黃國凱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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