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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周騰蛟(本刊第426期「頑石在獄中點頭」主人翁):我們獄中前一陣子發生了一次幾百人的墨裔南北幫派群毆,上帝保守了我。那天我正好在畫室內工作,未遭池魚之殃。現我已被調往另一牢房。此外,我的一部分陶藝近作,因帶東方色彩而被主管送至加州首府沙加緬度作明年春季加州獄中犯人美術工藝展出,並被拍照留念。

再過四個多月,我即可出獄了,心中時常既興奮又矛盾,很多實際生活要面臨,只有時時禱告上帝保守我的心,不再失足。希望大家為我代禱。

獄中亞裔犯人漸漸增加,大多數是二十出頭的年輕人。看到他們,就如看到自己當年的寫照。我常在適當機會開導他們,要珍惜年華,別像我三十出頭才如夢初醒。很多年輕人頗具天份、聰明,只是狂傲自大,追求虛無,以至盡失天份。我常跟他們聊天,談到上帝--上帝的公義、全能、恩慈。上帝賜每個人都有天份。就我本身而言,我以前從不知道自己有藝術天份,以至荒廢了寶貴的青春年華。現在我除了在畫室工作,就是找機會開導他們。這是天父給我不可推辭的聖職。我更會在出獄後全力支持《中信》月刊。貴刊在我的獄中生涯,給了我不少幫助。更是我的精神支柱。該期月刊也將伴我終身,作為我的座右銘,時時警戒我檢點自己的生活、處事。感謝天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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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黃煒昌:我寫這篇見證(見本刊第426期)時,已是約三年前的事,現在自己讀來,再回首看這三年,內心充滿了無限感謝。感謝神,讓我跟隨祂的腳蹤前進成長。如果我要誇口,就是誇讚我主耶穌基督。我也十分感謝弟兄姐妹的代禱。

在我的成長路程上,《中信》月刊給了我很大幫助。我最喜歡的,就是「觀點與角度」,在那裡,我看到問題的多方面,加深對問題的了解。我寫見證時,完全不知道有稿費。收稿費後想,如果用這筆稿費買點禮物給我的孩子,他們一定很高興。但這想法不是我第一個想法,當我收到支票後,立刻想到要還給你們。因我已經欠你們很多。你們給我代禱,為主工作,我不能奉獻,已不應該,又怎敢要你們的報酬呢?經上說:人若愛主不超過愛自己的妻子、兒女,就不能作主的門徒。所以買禮物給子女固然好,但用來作主的工作更好。我決定把這張支票存放天家,將來再提取吧。現在將世上的錢財用在主的工作上更合適。感謝主,讓我再一次戰勝自己。

(編者按:我們並無意暗示作者非退回稿費不算愛主。事實上愛主的人不一定須退回稿費;退回稿費的人,不見得就一定愛主。各人的情況和需要克服的困難不同。我們只因黃煒昌弟兄在這事上尊上帝為大的心很受感動。主耶穌論那獻名貴香膏給祂的女人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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