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生父更好

蔡玫娥

回憶小時候,未嘗過父母的愛。在我三歲時,父母離婚,奶奶撫養我和一歲的弟弟。直到我十二歲那年,父親再娶。新媽媽生了兩個弟弟後,對我們姊弟的關心減少了。父親喜歡賭博、喝酒,常常在半夜回來把我及弟弟拉起來打一頓,還罰我們跪到天亮。十四歲那年,父親就送我去打工,賺回來的錢要原封不動的交給父母。因他們說,我是長女,有責任養家。

從小父親就灌輸我錯誤的觀念:賺錢要不擇手段;只能信任自己,不要信任別人;找對象要找有錢人,才會幸福。我曾存錢到日本求學,到了日本也半工半讀。不久,患了思鄉病,非常寂寞。有一天,接到父親從台灣打來的電話,第一句話就是家裡缺錢,需要我寄錢回家。我聽了心都碎了。我多麼希望他說些關心我的話。從此以後我恨我的父母親。我感覺他們只是把我當一棵搖錢樹。我變得自私,對人生沒有目標,沒有盼望,甚至想要自殺。

在日本唸了四年書,回到台灣,弟弟帶我去教會。弟兄姊妹對我的關心,比家人更好。我開始主動去教會。他們送我一本聖經,當我讀到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四節:要愛你的敵人,為你的敵人禱告。我就流下淚來,馬上跪在上帝面前,求主赦免我,因我痛恨父親二十多年。就在此時,我完全饒恕了他,用愛取代了恨。神讓我看見父親是一個空虛的人,我更應該將福音介紹給他。

自從我認識耶穌後,我內心的空虛、失落感,完全得到填滿。一年後,上帝賜給我一位溫柔體貼的丈夫。他是個很有耐心的人。每當我靈命低落,情緒不穩定時,他總是以主的愛包容我,和我一起禱告。

今年我和丈夫經過多次慎重禱告,尋求上帝的帶領,才來美國。在言語不通的情況下,上帝預備了教會的牧師及弟兄姊妹幫助我們。起初我們沒車子,感到很不便。但正好!孕婦需要多運動,多散步。在台灣有摩托車代步,因此我很少走路。在美國沒有車的日子,我天天走路去辦事、上學、買菜。每天走在路上,就是因為沒有車子。後來肚子越來越大,走起路來有些吃力,我們還沒為車子禱告,就突然接到牧師來電,說有一位弟兄的車子要給我們。聖經上說:「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馬太福音六8)這話是真的。神真是奇妙。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read/read.aspx?id=ctd19961101
轉載請註明「原載《中信》月刊第415期(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