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伴的日子

卡素

近日,與已婚朋友閑聊,非基督徒朋友中結婚越久的,越懷念一個人的日子。有的更夢見自己有殺夫屠妻的衝動。好不嚇人!

他們說,「不嚇人,這是很普遍現象。有伴的日子並不寫意,還是一個人的時侯較開心。」

一個人自由自在,可做的事很多。如:不用向誰交代,便可突然從人間蒸發;無後顧之憂地辭掉工作,一個人流浪他鄉;依個人品味佈置家居而不用⑵心有人抗議;在寧靜的晚上獨自聽音樂、看書,而不用掛心有人遭冷落;半夜不用被鼻鼾聲驚醒…。不用為他人著想的生活多無拘無朿!有伴的生活則要犧牲很多!

原來,人的開心只因不用付出,不開心只因為要施予。

「不!不!」朋友說,「不要說得我們這麼自私。我們不開心,是因為長期的付出,不獲對方回應,久而久之便會倦,好想一個人生活算了。」

但,昔日你們結婚,不是彼此相愛的嗎?

「那又怎樣?」朋友無奈的說,「當初結婚時,又怎曉得自己所愛的人是如此令人失望!」朋友你一言,我一語訴苦,差點把我嚇壞。

幸好我也認識一群已婚的基督徒,他們彼此相愛的婚姻,給我很好的印像。

從這兩群人對婚姻的反應,我深深體會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對婚姻的反應,區別很大。非基督徒的婚姻,以人的愛為基礎,基督徒的婚姻,則以神的愛為主導。

以我的觀察,人的愛大致可分兩個層次:只愛自己不愛他的,是人最低層次的愛。這種自私的愛,為人間製造了不少張力。愛己愛人的,則屬較高層次的愛。

還有另一種愛,是恆久忍耐的付出,不在乎對方好壞,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對方的益處。這是神對我們的愛。在婚姻中,若雙方都共同為對方付出,這婚姻焉有不幸福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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