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暴力家庭的形成與轉變

徐月娥╱邱廣璋

徐月娥

結婚前,我們的理想是要有錢,有汽車,有自己的房子。

一、有錢之後

廣璋是個熱情,上進的青年。婚後三年,便開了家設計公司。我們不斷努力工作,三四年後已經有點樣子了;開名牌車,穿名牌衣,打扮入時,樣樣要有面子。約三四年前,廣璋因為更要有面子,又投資另一家公司,那就是悲劇的開始。他漸漸變得像個惡魔,狂妄自大,花天酒地,開口就是三字經,謊話連篇…所有的缺點他大概都有了。他甚麼事都不淮我過問,甚至我到公司,他也不讓我進去,說不方便,會給他添麻煩,叫我在外面等,令我十分難堪。這一切我都忍了下來。

結婚十年,最清楚丈夫缺點的,自然是妻子。他在外面很謙虛,在家郤極霸道。我不敢指正他,怕傷他的自尊心;有時忍不住說了,他不能接受。親友和公司的職員都覺得他油嘴滑舌,可他自己不知道,只管吹牛自大,常到外面喝酒,欠下一身的債。做妻子的最不能忍受的是丈夫不忠,雖然他堅決否認有這事,但從他的言行舉止我能感受得到。為這事我一直耿耿於懷。

二、暴力家庭

那年我們搬到龍潭,他公司面臨很大經濟危機,債主一個個上門,他很痛苦,我也心疼。但他仍控制著我。在他眼中我是個渺小,容易控制的人,他三言兩語就可以把我哄住。那段時間,我心裡一直想著「愛」,「愛」能包容一切。我不管他做過甚麼,都包容他,因為他面臨困境,不能再給他加添壓力。我常警惕自己要愛他。甚至在家裡貼上幾張愛字,提醒自己不能對他發脾氣。他雖有對,我仍必須愛他,包容他。但他竟然天天出外飲酒,經常徹夜不歸,後來更一星期三四天不回家。我知道他很苦, 但這樣對我實在太不公平了。我們已經破產了,面子沒有了,天天有人來討債,連我的摩托車也拿去抵債。我們搬到鄉下,我每天等著個夜夜不歸的丈夫,他連我的包容與寬恕也漠視。我覺這個人已無可救葯!我向他提出最後通告。

我父親借用。我開不了口,他竟然打我。婆婆還說我小題大做,覺得我應該替她兒子向父親借錢。本來我一直期待他有一天醒悟悔改。我和他談過幾次,他也承諾要改,可是不但沒改,還變本加厲,我覺得他真是禽獸不如。

我不要再承受這一切,不想再和他一起生活。我向他攤牌。攤牌時,他又打我, 而且這次出手更重,把我打得嘴流血,下顎脫臼。我覺得很恐怖,自己也變得歇斯底里,因為我無法接受丈夫打我。我自小在愛的環境中長大,父母沒有打過我一次,沒有想到第一個打我的,竟是過去說怎樣愛我的丈夫。這是第二次了。以前我沒見過家庭暴力,原來家庭暴力有這麼可怕。我很害怕他。他的家庭過去有暴力背景,我越想越害怕,不想過這種生活。我已經忍受了那麼久,做妻子該做的,我都做盡了。我沒有辦法再承受。我傷心欲絶。雖然有孩子,我也無法替孩子找出路。我發誓絶不和他生活在一起。我離家出去找正在上班的同學月珍。

三、遇見上帝

月珍看到我手上的傷,便問我「怎麼啦﹖」我不敢說是被丈夫打,說是不小心跌倒了。她又問我嘴角怎麼流血﹖說是不小心咬到的。一直到天黑,月珍要下班了,我也該告辭了。我說要回家照顧小孩。可是那天晚上,我不知要回哪裡去。家已經不是家了,是個籠子,裡面住著一個怪物。太恐怖了!我開著車,繞來繞去,不知往哪裡投宿。後來想︰算了,跟月珍說實話吧!我需要有一個落腳的地方。月珍知道了我的苦楚,她很有愛心,願分擔我的憂愁。她也慢慢開導我,約我一起去禱告。

在起初兩天,別人唱詩,禱告時,我就說︰「神啊!我未能相信你,我渴望認識你。」第三天,我在那裡遇見神,感受到神的愛與溫暖,聽到神慈聲對我說︰不要憂愁,我愛你。我打閇心門,相信耶穌,承認祂是我的救主。我的心充滿喜樂。兩個星期後,上帝讓我和先生又在一起。一個月後,我們一同受洗。

四、與夫復合

我們夫婦復合得很快,之前我對弟兄姊妹說,我絶不能與丈夫復合。但禱告中,聖靈感動我,充滿我,我非常清楚要愛丈夫。很自然地就赦免他,接納他,和他復合。

初信耶穌時,以為做了基督徒以後,從此就過著白馬王子和白雪公主美德的生活。結果發現並非如此,基督徒也有很多困難。遇到難處,一樣要堅強忍耐。生活也不是很樂觀。家庭經濟問題仍存在。廣璋信耶後並沒有多大改變,我自己也和過去差不多。後來廣璋到教會服事,靈命漸長,整個人,連人格也改變了,我看到後,對他完全放心。感謝神,讓我們經過試煉,認識祂,信靠祂,然後讓祂祝福一切。

邱廣璋

一、錢是我賺來的

從前我追求的是物質生活。我每天忙碌辛苦工作,賺了很可觀的錢,自以為很了不起,覺得我自己賺來的錢,喜歡怎樣花就怎樣花。於是整日花天酒地,朋友非常多,常出去喝酒,一花就好幾好幾十萬台幣(那時我每月大約有一二百萬台幣)。我每個月都入不敷支。後來投資做建築和銷售的生意,野心越來越大,大到自己無法控制。本錢不夠,我到外面借去。我自以為不可一世,囂張跋扈,覺得我有那樣的風光,全是因為我有能力。太太也不敢說話稍重,因為我覺得一切都是我拼來的,妳做妻子,好好在家等著享受就是。妳也不必掛慮甚麼,只要盡責做好妻子,甚麼也不要說。我出去喝酒,是因為我很辛苦,是為了賺錢。喝到天亮才回家很辛苦,妳必須睜一眼閉一眼,不要和我計較;計較的話,大家就完了。

我們的生活就這樣持續過了幾年。由於我常出去喝酒,又喝花酒,喝多了當然出問題。婚姻產生了裂痕,差一點離婚。後來經人協調,我們再次一起為家庭奮鬥。那時我的錢賺的還不夠,我的妻子和別人對我的眼光都認為我的成就不夠, 我便很認真工作。曾連續兩年,每天只睡兩三個小時。我覺得我拼命工作,也該拼命享受。那時我的消費,家裡的東西,連家人來看我,都覺得詫異,都覺得我不該那麼浪費。可是我覺得這是我該得的。我的學歷雖不高,但交際能力,賺錢能力,甚麼都一流。我的自大心態別人都看到,尤其是太太最清楚不過,只有自己看不見。那時客戶和家人都很厭惡我,但不敢對我說,因為我是那麼囂張,他們只有疏遠我。我仍然經常外出喝酒,喝到半夜,甚至天亮才回家。月娥最初包容我,後來忍無可忍,我們就吵,吵得很利害。她覺得無法和我生活在一起。她大概把我看成魔鬼,見著我就很害怕。那時我真的很痛苦,又遇上生意失敗,認定她是因我失敗,才如此待我,所以心裡很氣憤,卻一直沒有檢討過自己。我的僵局一直持續著。

二、走上絶路

後來我打了月娥,她離家出走。我想她離家後,大概會去找她的同學李月珍,便找月珍(她是基督徒,在恩惠堂基督教會聚會,我們五六年前也到過那裡)。月珍表示願意幫忙,但不希望我自己處理這事,希望經由教會的人來協調。但我不接受,我覺得我的婚姻應由我自己來處理,像我以前做生意一樣;我自己賺錢自己花,自己失敗自己承擔。現在自己婚姻破裂便自己來縫補,不須要假手別人。後來我帶著三個孩子走了,我說︰「好呀!妳要離家出走,我也離家出走。家就不要了。把它丟掉算了。」我就帶著三個孩子,開車到南部去。一路上有幾次想不開,想用甚麼方式來了斷這一切。可是一看到小孩子,心馬上就軟下來了,做不出那些事。但是我有很強烈的報復心態,我走之前把家裡弄得一塌糊塗,把傢具都砸毁。我說︰「好呀!看誰狠。」

可是後來有幾天心裡一直覺得很不安,據我了解,那時教會盧牧師和大家正一起為我禱告。我當時覺得應當由我自己來處理自己的婚姻問題,不應當由所有的人來為我操心。我就打電話給月娥,約她出來處理此事,她,不願意,堅持由別人來協調。我也決定不了應否採取她的意見,就從南部開車回來,把小孩放在姐姐家裡。打電話告訴月娥,要她早上七時前回家來處理事情,否則就不用回來了。結果等到晩上七時半,月娥也沒有回來。我買了幾瓶酒喝,就睡著了。睡到傍晚才起來,心情很懊惱,覺得天旋地轉。我準備去報復,開著車就要走的時候,心裡忽然覺得,算了吧!人生最後一遭嘛。不如先到恩惠堂繞一圈懷念懷念。結果很巧,我到恩惠堂看見月娥就在那裡。她看見我很害怕,立刻去請牧師來幫助處理我們的事情。

三、絶處逢生

經過牧師協調,當時我并沒有很大的感受。後來臨走時,弟兄姊妹給我兩本《中信》月刋,叫我回家有空看看。那時月娥不在家,只有我一人在家很無聊,一邊喝酒一邊看。突然看到一篇文章(內容記得不很清楚,好像蟋蟀和螞蟻的故事),我心中突然很有感動,覺得自己很壞,心中十分難過。記得牧師說過,人受感動時,要到神面前認罪悔改。當時我突然有個念頭,要打電話給牧師。我問他能否幫我排時間,我想到教會去,在神面前切實認罪悔改。那時我真不知道神在那裡,以為神在教會裡。後來牧師安排我到教會,告訴我,十字架是一個表徵,神是隨時隨處都在的。他告訴我無論在甚麼地方都可以禱告,跪著或坐著都可以,可以讀聖經,有感動的時候就向神認罪。當時我也不知道怎樣看聖經,他幫助我翻到詩篇,叫我唸;我開始唸,好像唸書,越唸越無味道。但當時我唸到詩篇五十二篇時,突然有一種聖靈光照的感覺,很感動。我的心本來是很剛硬的,突然變得柔軟。從詩篇五十二篇開始,我一邊唸,一邊流淚。後來就俯伏在神面前,一直流淚,心裡一直痛苦。我向神認罪,求神饒恕我以前的過犯。現在我知道我與妻子的復合是真的,唯有依靠神的幫助,我們才可彌補彼此間的裂縫。神讓我從詩篇第五十二篇看清楚自己,我的舌頭是多麽詭詐,我的一切行為是多麽不好。從那時開始,我決定要去教會,我決定信耶穌。

四、現實問題

我們夫妻可以恢復情感,實在是神的恩典。我們真的很奇妙,很快的復合了,雖然曾經破裂,但神用祂的方式使我們又合在一起。信主後的一段日子,我們參加教會的查經班和很多的聚會,但我好像還是空白,很空虛。月娥也有同感。雖然我們知道我們信的是主耶穌,但那時覺得還沒有實質意義。這種感受很強烈,覺得在這裡面並沒有得到甚麼。唯一的是感到平安。後來又因不知怎樣禱告,做事也不知怎樣做。過去我習慣倚靠自己,信主後還沒法忘掉自己,仍把自己擺在前頭,有空才想到神。我把耶穌當成一面盾牌,一個堡壘,碰到別人就說︰「哎!我是基督徒,我有耶穌。」

可是行的卻完全沒有耶穌基督的樣子。我的生意還是不理想,家裡常沒有錢,有時連小孩的車費也交不出,心裡很愁苦,又開始喝酒,幾乎又走錯了。

當時我想將家庭責任擔起來,想回苗栗賣早點,我為這事情禱告,雖然不確定神會幫助,還是習慣地禱告。我找好了舖面,但又缺乏經費,沒有辦法完成此事,很是灰心,心裡仍向神禱告︰「神啊!你要把我擺在那裡﹖你把我擺在那裡我都願意接受,求你幫助我。」我這樣禱告後,很奇妙的事情發生了。

五、重大突破

在我給牧師打電話的時候,牧師告訴我,教會有一個管堂的工作,問我願意不願意試試看。當時我突然明白,這是神給我第一分工作,我醒悟我從前一直將自己擺在第一位,所以神不悅納我的禱告。難怪我過去的闖蕩沒有甚麼作為,沒有甚麼作用。因此我我去了教會當管堂。覺得非常好,非常喜樂。剛開始時有點害怕,因為自己以前畢竟是開公司的,做得也不錯,都是指揮別人,做教會的管堂要打掃清潔,甚麼工作都要做,內心需要很大的勇氣來調適,覺得應當想辦法快樂地做這些工作。漸漸我感到自己來教會做事之後,比以前會禱告,也比以前愛讀聖經,做甚麼做得很喜樂。我才突然發現,我已願意放下自己,把神擺在前面。過去我一直把自己擺在前面,與神之間有阻隔;現在將神放在第一位,把自己放下來,我無論做甚麼,言語,行為,都蒙神的悅納。我禱告,神垂聼;我做事,神讓我做得很喜樂,很平安。完全順服神之後,才有辦法在教會做事。像主耶穌所說的︰「我的軛是容易負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要柔和謙卑,放下自己的人,才能負主的軛,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負這個軛。我到教會服事後,有一次因別人的眼光使我很受傷,我受感動看羅馬書第六章,有一段說,我們「以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義作為奴僕,以至不法,現在也要將肢體獻給義,以至成聖。」我終於明白,不把自己放下,就沒有辦法負主的軛,沒有辦法朝著標竿向前跑。

(朱天賜錄音訪問,陽曾曼蓮筆錄,編輯部整理)

(原載於《中信》月刊td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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