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过婚就是次等人吗?

晓君信箱

晓君女士:

客气的话不说了,有些事想请教妳。姊姊结过三次婚,第一次是年轻未信耶稣时,没有儿女,後来离了婚。第二次结婚时,二人都是基督徒,育有一儿一女,但不知怎的又离了婚。现任丈夫是另一间教会的会友,婚後生活十分美满,丈夫非常爱她,连我这小姨子也叨光不少。现任姊夫不常去教会,我和姊姊每星期都有参加教会聚会。但最近姊姊想转到另一教会,因教会不让她在崇拜时上台献诗(姊姊曾跟名师学声乐,音乐造诣很深,举行过演唱会,大获好评),理由是她结过三次婚,建议她做些较为隐藏的事奉。圣经哪里说结过三次婚的人不能作公开的事奉?现在领诗或献诗的人无论在音色及音量方面都比不上姊姊,为何她们不将最好的献给上帝?姊姊结过三次婚又冒犯了谁?是否离过婚的在教会就成了次等人,不能事奉,或者只能躲躲藏藏的作幕後事奉?

不平人上

亲爱的不平人:

妳来信替姊姊抱不平,我很了解。是的,按世俗眼光,公开演唱,当然应找声音最好,又有音乐造诣的人。何况教会当中一视同仁,无分彼此,怎麽竟有排斥某些人的现象呢?

我把妳的问题分成三个,答覆如下:

第一,姊姊曾随名师学声乐,音乐造诣很深,举行过演唱会,大获好评,教会为甚麽不让她在崇拜时上台献诗呢?

最简单的答案是,在教会里献诗不是开演唱会。一般来说,在目前的社会,不管是谁开演唱会,观众多不会理会歌唱家或流行歌手的私生活。观众要求的是娱乐,看重的是“声丶色”;只要歌艺好,或台风好,或者仅自己喜欢,便购票捧场。

但是,教会里是被主耶稣基督宝血洗净丶“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人。上帝呼召跟从主耶稣的人是从罪恶,从腐败的社会中出来,分别为圣,不要玷染不洁的人。因此,基督徒,纵然不能做到十足,也理所当然应该有比一般人较高的道德标准。(请参哥林多前书一2;彼得前书一18至19;哥林多後书六16至17;提多书二14)

不过,请别误会。我并不是说教会里的都是圣人,更不同意基督徒因此而自视过高,轻看他人。不,我们都是罪人,与非基督徒一般无异。不同的是,我们知道耶稣基督是永生上主,祂爱我们,为我们降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救我们脱离罪恶和死亡。我们承认自己有罪,愿意忏悔,接受基督的救恩,愿意降服基督,离开罪恶,靠上帝过圣洁的生活。

明白这点,妳或者会稍微了解,为甚麽你们的教会对让妳姊姊上台献诗一事,会感为难。对,我想他们是感到为难。试问谁愿意做衰人得罪人呢?大家都希望做个有爱心的人,最好能不得罪人。但是,我想你们的负责人心里觉得通不过。也许他们想,献诗是赞美上帝,上帝是鉴察人心的,“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参撒母耳记上十六7);那麽,献唱的人,最好是个敬虔的人。何况,一个人在任何团体中,成了名人,他就有影响力,大家就会仿效他们,无论服装丶发型方面,以至於言行生活,都以他为楷模。我想,令妳教会的负责人为难的正是这个缘故。如果妳的姊姊在教会中“一曲成名”,大家不知道她多麽真心悔改,仅知道她从前结过三次婚,现在又在教会中出尽风头,有些不明就里的人,就会误解,以为你们的教会认许这样的轻率离合。我想这是一件很难处理的事,对妳姊姊,对教会的负责人,都同样为难。

我读过一篇见证,写美国名歌手Sandy Patty犯了奸淫,和丈夫离异,与情夫结婚。後来他们转到另

一间教会。教会的牧师接纳他们,但先帮助他们公开向全体会众认罪。让大家知道,上帝接纳罪人,但是,上帝是圣洁的,祂要我们圣洁。这样,大家才不致糊里糊涂,以为教会接纳某人,便等於认同他们的生活行为。不过,我相信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当众认错的勇气。妳姊姊若有这勇气,我相信你们教会就不致这麽为难了。当然,一个诚心悔过的人不一定须当众认罪,要紧的是活出新生命。

至於离过婚,在教会中是否就成了次等人呢?

我相信不会的。我认识几个演艺界的人,他们在信耶稣前,也离过婚,但是,他们公开承认过去的失败,大家都知道他们诚心悔过,便效法上帝接纳他们。现在,他们蒙上帝重用,常到各教会作见证和献诗。

一个人从前失败,在主耶稣基督里,就成了新造的人。只要他诚心爱上帝,顺服耶稣基督,遵守上帝的道,他也可以成为一个极优秀的基督徒。当主耶稣在世时,有一个抹大拉的马利亚,耶稣从她身上曾赶出七个鬼。但是,英雄莫问出处,她忠心跟随主,热心爱上帝,主耶稣复活以後,第一个向她显现。妳想,这是多麽光荣的事!我希望妳的姊姊也能成为这样一个优秀的基督徒。(请参哥林多後书五17;马可福音十六9)

第二,是否离过婚的人,就不能事奉,或者只能躲躲藏藏的作幕後事奉?

我相信我已回答了妳的问题。不过,我还想谈一下,甚麽是事奉?

服侍上帝是每一个蒙主基督宝血洁净的人应有的责任。圣经上说:“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上帝,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上帝麽?”(希伯来书九14)

但是服侍上帝,不是单在教会里。我们不当每星期只做一小时基督徒。事奉是包括我们整个人的每一方面。这就是主耶稣所说的:“你要尽心丶尽性丶尽力丶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十27)

我们平日每天祷告丶读经丶敬拜上帝丶遵行上帝的命令,过圣洁生活丶乐助乐捐,无论做甚麽,或求学或工作,或做人子女丶父母,都尽忠信良善,叫别人看出我们的好行为,就将荣耀归给天父等等,这些都是美好的事奉。至於在教会里的事工,正如妳所说,有的是人人都能看到的,如讲道丶教主日学丶领查经班丶献诗丶领诗丶做主席等,是站在人前的工作;另有些幕後工作,如代祷丶探访丶辅助丶施舍丶关心有需要的人等,虽不大被人留意,却极为上帝所看重。说不定比前者更有把握蒙上帝悦纳呢!因为主耶稣曾说,那些故意在人前施舍丶祷告丶禁食的人,“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但那些悄悄施舍,关上门祷告天父,也不叫人看出自己禁食的人,天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他们。所以,我不同意妳说,这些幕後工作是“躲躲藏藏的”,甚至只有次等人才做这些。我们必须切记:“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人看重是否被人赏识,上帝却看重是否心灵诚实。(请参马太福音六1至 18;撒母耳记上十六7)

事奉的目的是荣神益人,不是为了发挥才干。我们都知道,口才好的人,不一定有上帝的信息,也不一定能做好主席领会众敬拜上帝;所以,声乐家并不一定适合在教会中领唱和献诗;大公司的总裁也不一定适合管理教会的行政。因为在教会中,才干不是最要紧的,最要紧是与上帝有美好的关系,然後才可以带领会众亲近上帝,从而造就教会,叫众人得到益处,使圣徒灵命长进,教会得到建立。你们若想服侍,我建议你们先一同查考圣经以弗所书丶哥林多前书第十二至十四章,以及罗马书第十二章。若你们明白,并接受圣经的教导,你们就会明白怎样才是将最好的献给上帝。(请参哥林多前书四 12,十二7;以弗所书四12)

第三,姊姊结过三次婚又冒犯了谁?

妳这话道出了目前深受性解放思想影响丶视婚姻如同儿戏的社会心声。但是,社会学家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人离婚丶再婚,对被抛弃的一方,对他们的子女,都伤害极大。很多名人公然离离合合,群众仿效,这就造成广泛民众的伤害。

我们基督徒被上帝呼召从腐败的社会出来,分别为圣。我们蒙了基督的宝血洗净,就当与世人有别,不应再抱持性解放那套思想。

教会是上帝的家,家有家规丶家教。天国有天国的法律。主耶稣说过:“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十九9)离婚後再婚,是冒犯了上帝起初创造婚姻的条约。所以,就造成自己和许多人的伤害。但感谢上帝,“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五8)上帝爱我们,赦免我们,拯救我们,接纳我们,但这并不表示我们因此可以视罪恶为不足挂齿丶与人无干的家常便饭。我们须认识罪恶是得罪上帝丶伤害他人,和伤害自己的事。

亲爱的不平人,我鼓励妳,与其为姊姊抱不平,不如劝她和妳一同参加查经班,并谦卑地与现任丈夫同到上帝面前求赦免,立志靠主的帮助,以後不再犯同样的罪,坚守婚姻盟约。这样,上帝必怜悯施恩造就她。妳要提醒姊姊,须以从前的失败为鉴。现在要靠上帝建立自己的家,学习圣经所教导的婚姻原则和妻子的角色;要与丈夫一同参加一间教会,一同敬拜,并参与教会肢体的生活。她若愿意奉献自己的音乐才华给上帝,就当谦卑,存顺服的心,忍耐等候上帝的引领。不要强求自己的意思,上帝必为她开事奉的门。

无可否认,有许多教会对於甚麽人做甚麽事,都有不同的习惯和规矩。对於离婚及再婚者的服侍,也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觉得与其为此事生气丶呕气,消耗精神,不如省下精力,到医院丶老人院丶孤儿院,甚至监狱等有需要的地方去,用你们的歌声歌颂上帝的救恩,安慰和激励那些孤单丶痛苦的人群,带领他们信耶稣,让他们看到人生的盼望和出路。那岂不是美好的事奉吗? 愿上帝帮助你们,赐福你们!

晓君

(原载於《中信》月刊td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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