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9年12月14日

也談「十一奉獻」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27:30)

「十一奉獻」是個敏感的話題,很多駐堂牧者都不敢按聖經的教導直說。利未記第廿七章30至34節論到以色列人要將收成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然而,這不是律法中才開始有的要求,遠在西乃山頒佈律法前,已有十一奉獻的先例。

創世記第十四章提及亞伯拉罕獻上十分之一,但這習慣是何時開始,聖經卻沒有明說;可能早已存在,且被當時的人認同和接受了。因此十一奉獻不是新的,不是神加多了人的負擔,而很可能是當時的人奉獻祭物或禮物的慣例。

今天連普羅大眾在餐廳吃飯後所付的小費,也往往超過十分之一。我們拿出收入的十分之一獻給神,又怎會是太多呢?

聖經還說我們可以此去試試神:若我們拿出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神會為我們打開天窗大大的賜福給我們(參瑪3:10)。因此,十一奉獻是我們的本分,也是蒙受神更大祝福的途徑!

~蘇棣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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