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9年4月9日

無「天」則無法

耶和華從天上觀看;祂看見一切的世人。(詩33:13)

有個成語叫「無法無天」。「法」即法紀,「天」則指天理,指不顧國法和天理,任意幹壞事。「天」在《說文解字》中,解作「至高無上」。人之所以目無法紀,敢於為非作歹、胡作妄為,根本原因在於目中無「天」;是既不曉得也不太在乎。

然而,聖經告訴我們另一個真相,就是「耶和華從天上觀看;祂看見一切的世人。」(詩33:13)「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4:13)並且「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

法律有指引、評價、預測、懲罰、教育等作用,然而人若僅僅因為害怕懲罰,或為自己的好處而守法的話,有時仍難免抱僥倖心理而濫用規則,或按自己的利益而歪曲規則;唯有真正認識神的公義、聖潔,心悅誠服地尊榮及順從獨一、全智的神,才會從心裡定志,因敬畏神而循規蹈矩。

~筱芬(作者是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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