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8年7月6日

需要守法

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5-6)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裡來,住在這裡,我要將石版並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你,使你可以教訓百姓。」(出24:12)

出埃及記第20至24章記載有關十誡和律法的事。以色列人出埃及後,不再受奴僕的軛轄制,成了自由人,神就給他們律法。可見自由的人須有律法約束,不然變得無法無天,胡作妄為,為自己闖禍,那就是災難,不是福氣。可是,談到守法,人就覺得受束縛,受限制。表面看確是如此,但細讀神的律法,就知道人性需要律法,而且非守法不可。因為神的律法講的是愛和關係。聖經所啟示的真理是:真正的自由必須遵守神的法則。守法方能有真自由,因為神的律法是以愛為出發點,幫助人處理好關係。

~劉銳光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180706
轉載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8年7-8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