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7年12月4日

傳承信仰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申6:6-7)

這句話告訴我們作基督徒父母的,在傳承信仰上至少要做三件事:

1.要為孩子做屬靈的榜樣,凡事先檢討自己,再對照孩子,要多讀多思多記神的話,把神的話常藏在心裡,免得做神不喜悅的事(參詩119:11)。如是,讓孩子在日常生活中,體會到父母對神有真正的委身和堅持。

2.把神的話教導給孩子。父母可以給孩子很多選擇的自由,但在信仰上必須為他們作最好的選擇。因為這是關乎永生與永死、真神與假神的問題。神將孩子作為產業交託我們,首要的任務就是把他們帶到神面前。不能因為寵愛孩子,任憑他們隨意做遠離神的事。

3.要用神的話殷勤教訓孩子。要堅持每天給孩子餵養神的話,如同提供肉身食物,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有一次我們全家去外地,得到主內的家庭接待。那晚從教會聚會後回去,吃完夜宵聊聊天已11點了。但見那位做母親的,還是堅持與三個上小學和初中的兒女一起讀經禱告才上床。

~羅妮麗(作者是師母、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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