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5年5月17日

燈與光

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

走夜路如果沒有月色也沒有手電筒是不可能的事。神的話就像行夜路的人腳前的燈與路上的光,腳前的燈讓我們知道下一步怎麼走,路上的光讓我們看見大方向。

然而,腳前的燈與路上的光不是裝飾品,神的話也不是為了增加知識或帶領聚會之用。一些信徒信主越久,越不會把神的話應用到自己的身上,靈命不再進步。要讓神的話引領你,不只要勤讀聖經,更要竭力遵行。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是為了幫助我們走路的,故不必要求把光還沒有照到的地方也看得一清二楚。有些人讀不懂神的話,因為他們不是往清楚的地方讀,反而是往不清楚的方向讀。神的話是要在遵行、實踐中才會得到驗證,我們若能存信心,肯順服,那些看不清的地方慢慢就清楚了。

「祢」和「我」兩個字表明神的話不只是一本人生地圖,也是天父與我們的對話,裡面有愛,有鼓勵,有安慰。你與神親近嗎?不知道下一步怎麼走又有何妨,知道天父拉著我的手就夠了。

~黃天賜(作者是美國一教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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