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5年4月15日

留心不自覺的誹謗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多三2)

誹謗別人通常有兩類情況:一類是正面且公開地說出來,比較容易抵擋辯解。但另一類是在暗地裡、傷人於無形的話,不讓人有辯白的機會。有時候誹謗的話甚至可以被美化,用關心的口吻說出來,例如:「聽說陳弟兄有了外遇,不知是不是?」或更甚的是以代禱事項的形式出現:「我們要為李姊妹祈禱,她最近靈性低落,與婆婆之間的關係非常惡劣……」,誹謗人的話形形色色,一不留神就容易陷在其中而不自知。

法官審訊案件必須根據事實及控辯雙方的證詞,但那在背後誹謗人的,在判斷人之先未必知道事實的真相,也不給雙方公平的解釋機會。

有人說:「背後說是非(gossip)與諂媚(flattery)是兩種從舌頭放出來的毒氣。前者是在人背後說壞話,而不會在人前說;後者剛好相反,諂媚是在人面前所說的好話,而不會在人背後說。」聖經勉勵我們要存和平的心,向眾人顯出溫柔,在教會中擔任領袖的,尤其應當如此。

~賴若瀚(作者為「聖言資源中心」創辦人及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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