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4年8月14日

活得更像一個人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

重慶市的司法局長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包庇黑社會及強姦等罪被執行死刑。記者問他的妻子:「如果妳能在缺錢但自由,和很有錢但後來失去自由這兩種生活中選擇,妳願意選擇哪一種?」他的妻子沉默良久後回答:「自由更可貴。」

然而,人世間如果沒有神,也沒有必須遵守的道德原則,人生只為了吃吃喝喝,最後不過一死,那麼,這位司法局長其實是挺成功的。他得到了很多人夢寐以求都得不到的權力、享受和金錢,也活了50多歲。雖然他鋌而走險,套個商業術語,這是「計算在內的風險」。

如果我們的人生也只是為了吃喝享樂,沒有道德界線,其實我們和這位司法局長差不多。我們豈不也曾偷偷羨慕過他所得到的嗎?然而,生命真正的價值和意義遠比吃喝享受大得多,所以耶穌才會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

~黃天賜(美國一教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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