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1年7月20日

彼此認罪

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五16)

全心向神認罪是我們人生重獲盼望的首要條件。若是弄錯認罪的對象,哪怕再真心也是枉然。猶大出賣主耶穌後,雖然自知有罪,將錢退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廿七4)但是他認罪認錯了對象,雖然想以上吊來謝罪,也無益於得救。

那麼,雅各為甚麼要我們「彼此認罪」呢?這裡的意思是,我們得罪了人,不僅要向神認罪,還要向我們所開罪的人認錯。主說過,當我們在獻祭前,若仍與弟兄有不和之處,應放下祭物,先與人和好,再獻祭。當我們無力向神悔改時,也不妨與靈性較成熟的肢體敞開心裡的負擔,以這些「清心禱告主的人」(提後二22)為自己的認罪夥伴,一同來到神面前互相代求,彼此提醒和鼓勵。這種向人認罪的力量,本身就有不可低估的勇氣和向神認罪的預備。

當然,彼此認罪不是無原則的,不是凡錯都要到眾人面前暴露、自責一下;如果對方靈命沒成熟到一定地步,這樣的認罪有時反倒會成為撒但攻擊的破口,也不能榮神益人。

~錢志群(作者是本刊編輯)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110720
轉載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1年7-8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