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9年7月16日

不可抱怨

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0至11)

抱怨是人的習性之一。是否某人對你一向很好,一兩件事沒照顧到你,你就頓生情緒埋怨他,甚至斷絕往來?是否你一直喜歡的教會,有件事情或少數人讓你不高興,你就從此對這個教會產生偏見?是否禱告中,神沒滿足你個人的想法,你就抱怨神偏心?抱怨與感恩是互不相容的,抱怨無異於控告。我們不應該抱怨別人,更無資格抱怨神。因為神無論在我們身上行甚麼事,都有祂的主權,有祂的美意;即或我們不理解,也無權控告。控告神就是冒犯。

那些從埃及被領出來的以色列人,一路上試探神、埋怨神、背叛神,使神厭煩到在怒中發誓,不允許他們進入應許之地,讓他們顛沛流離40年之久,都死在曠野。我們在小事上的抱怨,也會使我們無法進入神的美好計劃中。所以「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腓二14)生活中常有一些能激起我們抱怨的情況,但抱怨毫無益處。遇事禱告和感謝神,倒能敞開自己,讓神作工,從而改變我們不合祂心意的性情。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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