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9年3月28日

神的愛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曾有婚姻專家說,每對夫婦每日最少可以有250次的機會向配偶表達愛意;然而,有誰會刻意地計算著自己每日究竟向配偶表達了多少次的愛意呢?其實專家的論點主要是想提示夫婦們,每日應該努力和多爭取機會,主動和具體地向配偶表達愛,好讓對方能切實地感受到你的愛意。

說到具體的愛,我們不得不返回聖經,從神在創世之先,就定意要救贖我們,並為人類預備救恩開始,我們就知神是多麼的愛我們。保羅說:「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6至8)神的愛絕不抽象,為愛我們,祂擺上了自己,將生命完全傾倒,目的就是要我們明白到祂是何等的愛我們。讓我們也多反思,究竟我們愛主又有幾多呢?神能從我們生命的行動和表達中,感受到我們對祂的愛嗎?但願你我都能常活在愛的幸福中。須知沒有神的愛,就沒有人間的愛,「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

~陳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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