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7年11月14日

誹謗、埋怨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 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雅四11)

雅各書給我們一些日常生活很實用的教導,提醒我們,不可彼此批評。意思是說,不可彼此誹謗,不可說人壞話。例 如主日崇拜後,我們不應向人批評講員講道不夠好,或說司琴不夠水準,或說領敬拜的人領得不好。雅各亦教導我們,不要彼此埋怨(雅五9),意思 是說,不要彼此投訴。

埋怨與批評,是非常負面的事,尤當我們說時總免不了帶有情緒,也與判斷扯上關係。因為當我們在埋怨人或說人壞 話時,我們實際上已在判斷人。雅各提醒我們,只有一位有資格審判人,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難道我們有資格取代耶穌的角色?答案必然是不。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神所造的獨特個體。當我們誹謗人,我們就是在這人的寶貴生命上擴散污點。我們也不想耶穌如此 待我們,是不?因此,讓我們不要彼此毀謗,取而代之的,應將保羅的教導活出來:「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帖前五11)

~田曉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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