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6年11月30日

不妄稱神的名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申四24)

神要祂的兒女棄絕那世俗的言語(提前四7)。例如尖刻的、帶毀謗性的、起爭競的,或淫詞妄語等。許多基督徒也會有意識地禁止自己的口,不說這些不合聖徒身份的話語。但有一些流行的口頭語,是妄用神的名來表達自己的感情,有時聽多了,也就隨口拈來;但這是輕蔑神,不尊重神,貶低神名字的價值,不將神應得的尊崇和敬畏歸給神。因為無論何時,若不以絕對尊重神的態度來談論神,就是不敬重神。 <>同樣地,將經上的話斷章取義地開玩笑,是不敬虔的事;用神的話為某些罪辯護並合理化,是輕蔑神聖潔的屬性。這種輕蔑是會使人付出代價的;因為神不會容忍這種不尊重。經上說:「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二十7)

求主幫助我們,赦免我們,使我們口中的言語、心裡的意念能在神面前蒙悅納。(參詩十九14)

~黃維娜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061130
轉載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06年11-12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