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6年11月19日

盡他所能

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8至9)

這裡有一個女人,聖經沒有記載她的名字。她打破玉瓶,把香膏澆在耶穌頭上,有人就生這女人的氣,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5)耶穌卻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6)祂還說:「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8至9)

主耶穌欣賞這女人所作的事,因為耶穌所看重的,是她已盡她所能。可能你說我不是音樂家,但你在教會司琴或鼓勵別人彈琴;可能你說我不能教主日學,但你能帶餅乾給主日學的小朋友吃;可能你說我不懂講道,但你卻向親友傳福音。神永遠不會要求我們做一些我們不能做的事,就像我對我的女兒,如果我知道她只能擔五磅重的米,我一定不會叫她擔50磅重的米。

耶穌說這女人是做了一件美事,也是基於祂知道她已盡她所能的去做,故我們所做的一切,如果是盡我們所能的,必蒙主的欣賞並祂永遠的記念。

~陳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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