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徒布道会─灵修小品─2016年8月2日

保护妇女的律例

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 ……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 ……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利12:2-5)

在圣经中,夫妻交合从未被视为一种罪恶;生命的诞生更是一种福分,不是诅咒。但为什么律法中规定男女交合,以及妇女生产之后要视为不洁?而且生女比生男不洁的时间长一倍,不免容易让人误解这样的规条是对女性的歧视。然而,这些表面上看似繁琐和不公平的律法,其实充份显示出神看重生命,而且对妇女是非常人道的。

妇女在生产后被视为不洁有极大益处。因为分娩在缺乏先进医疗技术的年代,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事后母亲亦需要较长时间来复原。这33或66天的洁净期,可以让产妇有所休息,不用马上做家务或到田间工作;也可避免立刻再怀孕的风险。而医学界就曾有马赫医生(Dr. Macht)证明过,生女比生男产后漏症的时间较长。可见较长的不洁期是非常巧妙的设计,是神重视生命、保护女性的明证。

~陈明斌(作者是本会前总干事)

本文链结: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sm20160802
转载请注明"原载《传》双月刊2016年7-8月(中国信徒布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