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徒布道会─灵修小品─2012年9月23日

彼此接纳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罗十四1)

对信心软弱的肢体,既不能辩论,也不能论断,那究竟如何相处?要在代祷中彼此接纳。“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3节)为什么有错还要收纳?神收纳的是“信心软弱的”的人(1节),而不是信心软弱的事。神不喜欢我们的罪,恨恶最小的罪;但爱我们每一个人,爱最大的罪人。夫妻之间常有些事做得不对,但不能因此就不爱对方,对儿女也是这样。教会本就是一些不完全的人组成的,虽然我们的罪被神赦免;可是我们身上的很多毛病并没有都改掉。不能因人做了一些违反原则性的错事,我们就在态度上不接纳他,甚至连人都赶走。神的律法是在爱中成全的。在教会的肢体生活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基础,就是必须能接纳神所接纳的。

我们不能在神所接纳的以外,再加上一些个人喜好的条件。谁都有不完美的地方,如果我们求全而责备的话,本身就是不完美,就可能是属灵的骄傲,就谈不上有爱心。因为纯洁的信心是“生发仁爱”的(加五6);相反,“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钱志群(作者是本刊编辑,著有《省府大院走出个基督徒》)

本文链结: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sm20120923
转载请注明"原载《传》双月刊2012年9-10月(中国信徒布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