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徒布道会─灵修小品─2012年3月14日

主的生命

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十39)

这段经文让人容易想到“殉道 ”;但它的意义远远超越狭义的“失丧生命 ”。

生命一词圣经用得很多。主宣布说祂就是生命,好像我们所有活着的人其实都没有生命一样;而事实正是如此。“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信主前,我们活着,却没有主永恒的生命,在永恒的生命线上,我们不过是朝生暮死的浮游一般。我们越是要保守这样的生命,留恋这样的生命,从而拒绝神的道──主永恒的生命。结果“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我们是小得而大失,为身体短暂之命而失去灵魂永远之命。反过来,因为爱主的缘故,将旧有生命不断带上十字架,似乎在失丧,也会有痛;但是,新生命的品质却在我们身上渐渐成形,那就是主的生命,具有永恒价值丶能永存的生命。

求神指教我们怎样数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们得着智慧的心。(参诗九十12)

~李文屏(作家,著有《百合花开放的那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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