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徒布道会─灵修小品─2009年8月6日

焦点在神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丶妻子丶儿女丶弟兄丶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

这里的“ 爱我胜过爱”原文作“ 恨”,即“ 人……若不恨自己的父母丶妻子丶儿女……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当然耶稣不是教导我们要真的去“恨”自己的家人,祂乃是用这“ 夸大”的手法,强调我们若不爱主远远超过我们至亲的人,就不能作祂的门徒。

今天很多教会或机构都很注重“ 家庭事工”,这本无可厚非;但要小心的是,我们有否过分高举了家庭的重要性,甚麽都以“ 核心家庭”为中心,许多的活动丶教材丶聚会,为的就是让参与者能有个幸福的婚姻丶美满的家庭丶出众的子女,神和圣经的道理成了达到此目的的“ 途径”。

不,神不容许我们生命中有“ 第三者”;但我们也不是因把神放在第一位而忽略家庭……,乃是当我们“ 尽心丶尽性丶尽意丶尽力”去爱神时,爱人是必然的流露(参约一四20)。我敢说,真正爱神的人,必然是最爱人的人,因为他对人的爱是来自对神的爱。

当我们说要“ 把焦点放在家庭上”的同时,要小心,我们是否就真的只把焦点放在家庭上,而不是放在神身上?!

~邱佩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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