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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导读(网页版)       马有藻、张西平著
 
背景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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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约正典之形成

历代基督徒都相信圣经正典是神的话,有最高的权威,是信仰与生活之准则。“正典”是度量的竿或杖,亦即“标准”,一 切真理准绳。至于新约正典之形成,与搜集之过程,兹分述如下:

A.新约正典之形成

  1. 福音书与使徒行传之集成
    主自己没有写作,他所传的信息称为“福音”,因此他的言行录被称为“福音书”。福音书形成的原因,是初期门徒从耶稣使徒口中得知基督言行,但后亦渐觉有笔之于书的需要。
    • (1)使徒终会去世,去世后应有使徒公认之权威书籍,才能称为神的话。十二使徒中雅各殉道(徒12:2),更促使了记录主生平之迫切。
    • (2)基督教发展甚速,在各地新成立的教会中,必须把主的言行传给他们知道。
    • (3)教会日受逼迫,主的言行越见宝贵,也越可能失传,故有关主之言行,存记下来是刻不容缓的一件事。
    • (4)当时异端日渐猖狂,有关辨明主乃神人二性之著作是当前急务,故此福音书之写成是为应付当时的需要。使徒行传则是记载当时教会发展之情形,也提供了信徒明白当时书写福音书及书信之重要资料。
  2. 保罗书信之形成
    保罗书信是为了应付当时某教会特别之需要书写成的,起初这些书信都是写给一个或一地区之教会,后来有些教会将这些书信辗转抄录,互相传诵阅读。当使徒保罗著作出现时,就被列入经典中(彼后3:15~16),保罗也在他的书信中亲自指明他的教训乃是神所默示的(林前2:7~14,14:37;帖前2:13),是有神权威之话语(林前15:3~4;加1:11~12;帖前2:9、13)。保罗也在提前5:18 引用太10:10;路 10:7,说“经上记着说”,证实了使徒著作之权威与旧约相同。
  3. 普通书信之形成
    普通书信也是为应付某一特别之需要而书写成的,其中有关教会方面,也有关信仰、生活方面。除希伯来书作者不详外,其他均出自使徒之手。
  4. 启示录之形成
    启示录为约翰之手笔,他著书乃是神所启示的(启1:2),在当时教会大受迫害环境下著述成书,其内容之重要性及迫切性为当时教会备受欢迎。

B. 新约正典之权威性

犹太人对神话语的认识,对正典的观点,是其信仰之基础,也是每个敬虔犹太人从小就认知的。犹太人对正典的观念,乃是根据三个重要观点:
  1. 相信独一真神的存在。
  2. 神启示其本性,透过讲话及其他方法向人说明,尤其是透过他所选召的人,作他心意的出口。
  3. 神将权柄委托给这些人,为“委托”(DELEGATED)之权柄。神的仆人们把这些话语记载下来,其中有“内蕴”(INHERENT)的力量。其“内容”之价值及具统一性被“公认”(ACCEPIED)接受,是为正典。新约时期,使徒有耶稣之授权,是耶稣的代表,有受“委托”之权柄;新约之正典并加上“圣灵之内住”(HOLY SPIRIT INDWELLING),藉着“内蕴”的力量,证明了本身的价值与统一性,由教会“认出”而承认(ACCEPTED)。

    主耶稣在地上时曾预言圣灵会引导进入一切的真理(约14:25~26,16:13~15),耶稣升天以后的真理,如敌基督出现、苦难、千禧年等,都是后来的真理,由圣灵教导、显示、启示而来。

C.新约正典之接纳

新约正典二十七卷书,在主后前四个世纪并未全被东、西方教会认识和接受,虽然某些书卷早就为人所知。在续使徒时代,正典大部份已广泛地被教会领袖及教会应用,正典早期之发展可分三阶段:
  1. 初期教父时期
    从第一世纪末及第二世纪初早期教父书信中,我们可以看见早期教父们引用新约各卷之话语,可见新约各卷已搜集完成。在此时期罗马之革利免(CLEMENT OF ROME)写信给“哥林多教会”(A.D.95),引用过马太福音、罗马书、哥林多前后书、希伯来书、以弗所书、摩太前书、彼得前书等书。此外坡旅甲、伊格那丢等均引用新约各卷之话语,认为新约与旧约圣经皆有同等之权威。
  2. 中期教父时期
    第二世纪至第三世纪,中期教父们如爱任纽,后期教父奥利根、特土良等皆感到有确定正典权威之必要。
  3. 后期教父时期
    第三世纪至主后400 年,新约各卷被接纳为正典,全部圣经被引用,且经数次教会大会之议决而公认:
    • (1)尼西亚大会(COUNCIL OF NICEA A.D.325)为最早之大会,以圣经为绝对标准,对付异端。
    • (2)迦太基大会(COUNCIL OF CARTHAGE A.D.397)
      由奥古斯丁主持,大会正式批准核定,完全接受二十七卷今日所用的新约全书。此后,各教会与大会一致接纳新约二十七卷与旧约并列,为神所默示的圣经,成了信徒信的根基与生活之准则。正典地位之决定标准是默示,非由任何人恣意判断之结果,也不是由任何一会议投票表决的,它的产生乃各卷书在被人使用时,其内蕴的力量证明了本身之价值与统一性,而证明了它之正典地位。教会并未“决定”正典,只是“认出”及“承认”其为正典。

D. 新约正典规定之标准

  1. 使徒之权威:委托之权柄
    当时教会倚重使徒有两主因:
    • (1)使徒论基督时有更可靠的报告。
    • (2)使徒特别有圣灵充满。
    虽然新约中有数本不是使徒所写的(如马可福音、路加福音、使徒行传),但教会认为这三本是彼得与保罗在旁指引写成的。
  2. 初期教会之公认:公认之权柄
    此为第二标准,因此点与上点有相连关系。初期教会对使徒之文墨特别尊重,他们在崇拜时必恭读使徒的话,如同恭敬神的话,这是他们对顺服权威之原则。
  3. 教义之纯正:内蕴之权柄
    新约书籍被列入正典的最后标准,乃是书内之教义纯正,特别在旧约亮光及使徒口传下,要显出毫无冲突、矛盾或不道德之处。因在当时也有许多新约次经及伪经出现,而这些书的教义与旧约及使徒的教训常不一致,故不能被接受为正典。 故书卷之纳入正典可基于下述三个原则:
    • (1)“古”——有使徒之权威。
    • (2)“真”——被教会公认。
    • (3)“正”——信仰纯正。
    新约圣经之各卷书具有内蕴及委托之权柄、圣灵之内住、内容纯正,并公认之权柄。

E. 新约的次经及伪经

比新约书卷稍晚,出现在第二世纪,为荒诞伪造的福音、使徒行传及书信。例如“尼哥底母福音”、“多马福音”、“马利亚过世”、“木匠约瑟的福音”等,共有五十本赝造的福音书及许多使徒行传、书信、启示录等。其出现之原因如下:
  1. 当时人想要更进一步知道耶稣生平和使徒们的生活(例如主在他开始传道工作之前的事、幼年的事)。
  2. 有异端倾向者,欲使异端思想混入教会,借用基督的权威,倡导特别观念。新约伪经的特征:有很多神迹奇事,而丢弃了圣经中神大能的作为,多为杜撰捏造,在观念和精神上与圣经不一致;且其记录和巴勒斯坦的背景与传道时期相违背,无合理基础。其内容多来自历史性杜撰的小说,荒诞无稽,不重教训。这些教训后来成为罗马天主教一些异端思想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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