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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掳的得释放

黄明镇

我生长在台湾,在初中时蒙恩认识主。高中毕业后考上师大,又考上中央警官学校(今中央警察大学)。随后我顺利通过留学考试,到美国读书。在美期间,我就受圣灵感动,放弃银行工作,开始相关事奉。

银行美差

1977年夏的某日,打扫完教堂,我一个人坐在教育楼楼梯口思想前面的道路,停车场走来一位女士,手里拿着一张纸,她自我介绍:“我叫Vicki,在住友银行(Sumitomo Bank)上班,我们需要一位会讲广东话的人。”我说:“我会。”其实我不会,只因为在教会的中文部,广东话和国语翻来翻去,我跟香港来的基督徒学到一点广东话,听多了,多少懂一点。“会,你就来申请啊!”她高兴地说。第二天,我去银行面试,女经理Kim与人事主管Howard任考官。她们一个用粤语、一个用英语。英语还可以应付,但粤语越讲越不顺,越不顺就越冒汗,终于“露出马脚”。没想到Kim反而说:“没关系。银行的术语就是那几句而已,一学就会了,明天来上班。”银行的工作是神给的,近四年的磨练,祂要我经过“三G”关卡的考验,好成为祂手中圣洁、合用的器皿。

第一个G是Gold,即“金钱关”。银行到处是钱,每天看钱、算钱、给钱,不小心会“见钱眼开”。钱是小事,人的灵魂是大事,对钱清清楚楚才能忠于主的所托。既然“贪财是万恶之根”,每当结账发现短细或盈余时,我照规矩签名具结,不敢马虎,这也使我日后在更生团契的事奉,在处理财务上一直秉持一个原则──不是我的,一毛钱都不放进口袋里。

第二个G是Girl,即“女色关”。做了一年后,我晋升为人事训练部门的干部,准备当襄理,一边受训一边训练别人,并指导新进的女同事。银行常聘用面貌姣好的女子招徕顾客,新聘但无经验的女子常被派在我身边学习。美女每天在身边,由于职务上的关系,偶尔需要一起用餐,如果不自我警惕,是很容易犯错的。但圣经有话语常提醒:“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已经结婚的我怎能不谨慎,所以要一起外出时都会多带一位,以免落入试探。

第三个G是Glory,即“美名关”。我在银行做了三年多,工作越加熟练,但也越加忙碌。升职后,更为了业绩忙进忙出,连去做礼拜的时间都牺牲了。我于是默默祷告,求神赐我一份可以准时下班、不必加班的工作。没多久,教会中一位香港来的弟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拿了一张申请加州郡政府工作的考试报名表给我,说:“这个很适合你。”工作真的很适合,神果然是垂听祷告的神。

服事难民

1980年,我考上加州郡政府社会服务部成为一名社工。有朋友劝我不要离开银行,说白领阶级强过于做“社会服务”工作,而且不久升职后将大有可为……,凡此种种,很难不让人恋栈。然而,神感动我不要去追求地上荣耀,而是遵行祂的旨意。因此我毅然决然地把未来当银行经理的金饭碗辞了,去帮助受苦的各国难民。

上班后,我心情很愉快,一方面是政府有制度,放假多福利好,可以很正常过家庭及教会生活,另一方面是因为工作性质属“责任制”;一百多位由我服务的难民,我们代表政府给予福利,让他们在美国能安顿下来,只要他们平安无事,我也很轻松愉快。

美国是以基督精神立国,堪称“友爱之邦”,能伸出援手接纳从世界各地来的政治难民,殊属难能可贵,这也是我一做就做了八至九年而不倦的原因。我的难民对象包括来自苏联、捷克、波兰等地及亚洲。最多的是越南难民。1975年越共统治后,他们纷纷搭渔船逃离家园,先到菲律宾、香港等地,再申请到愿意收容的国家。他们能到美国来都是经历“九死一生”,有一半的逃难者不是死于船难,就是在海上遭海盗洗劫杀害。他们逃难时都得用金条买船只或船位,而每艘船几乎都超载,且因船只老旧,有的在海中抛锚或翻覆,造成许多的伤亡。多数的越南难民都好相处,独独有一位态度蛮横,可能因搭渔船漂洋过海时遇到海盗,受过刺激。我身为公仆,也不好对这位常出言不逊的人有所责难。有一回,他向我报告添丁,申请增加福利。我看机不可失,就去超市买了两只鸡送到他家,请他炖鸡汤给太太吃。他看我态度真诚,且身为政府人员,无此必要“光临寒舍”,心中显然受到感动。从此,与我联系时口气全然不同。后来,他们全家要搬去洛杉矶,临走前说要来见我一面。来时,他手上拿着一包东西要给我,我说我是公务员不收贿赂,他说这些东西不是钱买的。我打开一看,原来是五至六条他钓的鲑鱼。事隔多年,每每想起这事心中就觉温馨。

服务难民那几年,对人间疾苦体会很深。有一年感恩节,教会请他们吃火鸡特餐,席间,一越南难民代表致辞时说:“对我们难民而言,天天都是感恩节。”说得也是,来美国不易。但住在安舒的美国也不容易的,有的找不到工作,长期靠政府微薄福利过活,心情很抑郁;有的夫妻常吵架,弄得鸡犬不宁。身为社工人员,总要尽点责任,去安慰、调解。

更生团契

1986年春,某日灵修时,路加福音第四章18节的话触摸到我的心:“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这段话,常在我脑里翻转,灵里也隐约看到一群留三分头的年轻人挤在一起听讲。一想起初中时去教会蒙了恩,我想,应该是我饮水思源,回去“还福音的债”的时候了。有感动就得有行动,因为对家乡的教会常有负担,因此我写信给梧凤教会,在我回乡探亲时安排三天的聚会,心中期待着能看到一批青少年。但是,每次出现那句话“被掳的得释放”,我心中就向主说,若能到监所探望,岂不是很好吗?

未等梧凤教会回音,我就利用两个礼拜的休假,带着妻子、儿女在7月1日返台。一下飞机,“叫被掳的得释放……受压制的得自由”这句话又在耳际响起。我心想:“被掳的”、“受压制的”不就是监狱里的人吗?于是打个电话给台北少观所(即今法务部矫正署台北少年观护所)林茂荣主任(即今之所长一职)。

回乡前,我先到了台北少观所。那一天是晴天,进了台北少观所,看到工场里一群约70个古惑仔,个个理三分头,脚跨坐在板凳上瞪我。看到他们方才省悟,原来之前在灵里隐约看到的一群留三分头的年轻人正是这批“问题少年”。我一开讲便听到隆隆雷声,山边全变了天。当时没用麦克风,我怕声音太小,越讲就越靠近他们,并声嘶力竭地提高嗓子,越靠近就越对他们身陷险圈起了怜悯之心,可怜这些孩子如果能像我在12岁时就去教会,今天应该不会来这里。呼召时有许多人举手,叫我甚觉惊奇,后来自其他福音工作人员的口中得知,他们已经在那里做了多年的工。随后到女生部门,有教会妇女团契的人来教她们唱诗,20多名少女,有的因为吸强力胶,有的因为偷窃而进来,福音藉我传出后也有多人决志,同样也是因为早就有人播种,所以才有果子收。

接着到台北士林看守所(今法务部矫正署台北女子看守所,1998年2月迁到土城)。所方安排好近百人挤在一间工场里,多位工作人员远远站在那里注意她们,免得因人多滋事,她们年纪从20岁到60岁不等。有的人因作案累累,脸上刻划着愁苦,没有平安。只是她们很注意听讲,神也感动她们,多人愿意信耶稣。

之后再去在彰化田中的台湾彰化少年辅育院(今法务部矫正署彰化少年辅育院)。那里的环境像个中学,只是有很高的围墙和重重深锁的门。李怀远院长很客气地接待我们夫妇,并把教职员及全体学生召集在大礼堂,让我们有机会向他们讲话。感谢主,也有学生举手要信。午餐和学生们一起用餐,之后也有机会与决志的女学生交谈。我们也到附设的“少年之家”去参观,那是专为更年轻的少年设立的,有爱主的吴翠华姐妹等在那里服事,给他们一个温暖的“家”,好叫他们受主爱的感召而归正。

和更生团契的因缘,是在彰化少年辅育院的探访结束后,那时年轻的黄纪华老师走过来自我介绍说:“我是更生团契派来的驻院女传道。”并向我介绍了陆伯伯,陆国栋先生──财团法人基督教更生团契台湾总会(Prison Fellowship Taiwan,简称更生团契)的负责人。

陆国栋先生在当了20多年典狱长后,有一天,时任司法行政部部长查良鉴先生召见,问他说:“陆典狱长,你当典狱长这么多年,有哪一个人因你而改变的?”他想一想:“报告部长!好像没有。”“没有,那你就不要干了。”他吓一跳。接着部长又问他说:“你觉得铁窗能拯救受刑人吗?有人因坐牢而变好吗?”他心虚,无言以对。反省之后,他认为监狱的意义不应只是消极的处罚罪犯,更应该积极的救赎生命。唯有福音能使受刑人心灵改变,靠着信仰的力量才能使曾经在黑暗中浮沉的人迈向光明。为帮助更多人得到改变,他提前退休,先是担任法务部更生保护会副总干事,帮助受刑人解决出狱之后的工作问题,同时联合全台对这工作有负担的基督徒,推动成立监狱福音团契,专门从事监狱布道工作。

1981年9月29日更生团契正式成立,以主耶稣基督为首,并设董事会,置董事五至七人,任期三年,连聘得连任。董事会由董事推选一人为董事长,对外代表团契,对内处理会务,其下聘总干事及副总干事。正式差派牧师到监狱,以“引导受刑人悔改归正,藉圣灵更新他们的生命,并帮助他们过正常的生活,使他们出狱后不再犯罪,以减少社会问题”。牧师以志工身份从旁协助,天天陪受刑人祷告、读圣经、协谈,深受受刑人喜爱,监狱因此囚情稳定,更肯定牧师的功能。消息传开后,各监狱纷纷请陆国栋先生派牧师给他们。

在回美国的前两天,我打电话给“陆伯伯”,陆国栋先生约见。见面时,陆国栋先生说他已70岁,“现在像一部老爷车,开得还可以,但不知哪一天会抛锚。”于是与董事们祷告,求神给他一个接班的人。说着说着,陆国栋先生举起右手,伸出食指,庄重地指着我说:“我想你就是那位神要给我们的接棒人。”我和妻见状,觉得不可思议,面面相觑,不敢吭声。他看我们没反应,也觉得不好意思:“没关系、没关系,你们回去美国后祷告、祷告,如果有任何的感动,就要顺服喔!”陆国栋先生说。没想到,陆国栋先生的话是认真的,没多久他就来信说:“更生团契董事会已经通过聘请你来担任总干事,希望能在三个月内答复。”这对我来说是人生的一大考验与挑战。

经过多次祷告后,我自神领受很大的感动。我想到,其实受刑人更需要耶稣,因为“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受刑人需要福音帮助他们走一条正路。妻子虽不舍得离开美国,但与我同受圣灵感动。于是,我毅然决定回台投入监狱事工之中。

我们与年纪已80的岳父母商量。他们都很舍不得,好像遇见了晴天里的霹雳。但当岳母祷告后,清楚知道我们回台是出于神的呼召时,就对岳父说:“父母虽大,但神比我们还大。”

1988年6月28日抵达中正国际机场,陆国栋先生流着欢喜的眼泪迎接我们。想当年我到美国留学只是想拿学位,以便早日当上警察局局长,然而,17年后回到台湾,却是一位全职传道人。

(黄明镇牧师为台湾基督教更生团契总干事,本文摘编自他的《白发飞行少年》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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