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上帝知道還須禱告

懷疑人/張宇理

懷疑人

我覺得基督徒的信仰,理性上所知道的,和感性上的行為有矛盾。好像基督徒都應相信神所預備的是最好的,也必會為他們預備,所以無論好與壞,基督徒也應該感謝讚美。但是,我不明白基督徒又為甚麼要祈禱呢?既然神是早知道在甚麼時候給予甚麼,而且也必是對基督徒最好的,在基督徒未求以先,神已知道他想要甚麼了,如果基督徒真的相信這個真理,那麼基督徒又何必要去祈求甚麼甚麼呢?他仍去求,豈不是不相信神已早知他想要甚麼?不相信神必會給予、必會為他預備最好的嗎?

因此我覺得基督徒祈禱已是自相矛盾,令我不能接受。

張宇理

我不知你是不是真想說:「有信心的基督徒不必禱告。」還是想說:「從你們的禱告,我看出你們沒有真實的信心。」

如果是後者,我很感謝你,因為我們需要督促鞭策,需有人從不同的角度提醒我們,讓我們了解自己,以致有所改善和進步。

隻是,如果你的意思是:「有信心的基督徒不必禱告」,那你顯然對許多事不甚了解。

第一,禱告是與上帝溝通:禱告並不隻是求得好處。禱告較全面的作用是「與上帝溝通」。求好處隻是話題之一,可不是唯一話題。不錯,上帝知道我們需要甚麼,也答應給我們好的,但我們仍可以跟他談話,對不?不然像你所說的,他甚麼都知道,也答應了給我們好的,我們便溜之則吉,不禱告,不見人影,話也不說,連敷衍也懶得敷衍,那豈不是功利主義到很可怕的程度嗎?

第二,人有禱告的需要:你有沒有看過或者聽過,那些需不斷復述自己的經歷和感受的人?他們或者有甚麼大喜,或遇見甚麼事大大的震撼了他們的心。他們需要向人傾訴,抒發渲泄內心的感情。他們說了一次、兩次,還覺不夠,仍要再說下去,雖然別人都知道了,已經聽膩聽厭了他們的故事,他們仍意猶未盡,不吐不快。這誠然不是一件理性的事,是感性的|可是人本來就是感性的,往往感情蓋過理性,不然就不會蠻不講理,不會發生慘絕人寰的世界大戰,不會有為爭一口氣這麼芝麻綠豆的小事鬧得天翻地覆。當然也不會有偉大的愛情故事。父母對家庭的犧牲,養育子女不計酬勞,自甘做牛做馬,都是感性的。也許你尚未遇過一些令你震撼,不得不復述多次的事;也許你並不了解自己,其實你也曾多次復述某些話,隻是不自覺而已。(譬如我們自以為有某些精採「高見」,便常自行encore,再說幾遍。)無論如何,人絕對不是純理性的。人被造有傾訴的需要。悶在心裡能抑鬱成心理病、精神病、生理病。把一個犯人獨囚在一個小房間,是文明監獄裡的重刑。可是蕓蕓眾生,又有多少人肯聆聽我們心事的?各人都希望別人聽自己的。更莫說去聽一個不停復述過去的人。上帝知道我們的需要。主耶穌了解我們,他教我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加福音十八1)。我們內心有許多感受,不吐不快嗎?沒有人願意聽嗎?告訴上帝。雖然他已知道,他願意聽,他了解。不過也不要以為這是一種手段,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這是感性的,不是理性的。主耶穌也不鼓勵我們老是這麼神經質。他說:「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復的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馬太福音六7至8)放鬆心情,不要掛慮,天父已經知道。如此我們和天父的談話方能前進,不老在陳年舊事上繞圈子。

第三,人最愛和知己談話:你可有留意,我們最喜歡談話的對象是誰?和誰談話時最覺暢快?豈是那些陌生的,不了解我們,須我們從頭一一細說,甚或需要邊說邊解釋的人?我們最愛談話的人是知己,是「知我心意」者,是說半句他就能明白的,甚至不必多費唇舌,心有靈犀一點通的。可是我們還和他們談話,偏愛和他們談,而且絮絮不休,說甚麼「酒逢知己千杯少」。為甚麼?他們不是已經知道了嗎?怎麼我們還說?因為二人中間有一份情誼。談心不是理性報告,是心靈溝通。那些「半句多」的,隻是「話不投機」的人。這和你所推想的,豈不恰恰相反嗎?

第四,困難不一定是祝福:假設你的意思是說,我們既然相信上帝賜好的,就當無論順逆,都快樂感恩讚美,不應像不信耶穌的人一樣,總是求福,求健康,求平安,求美好家庭,求無災無禍,工作順利,有好成績等等,這還算有點道理。不過並不完全合理。原因是好壞、禍福也有一個公認的準則,並不至於完全沒有標準。不是所有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都是福,都是從上帝來的。舉例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五12)「罪」就不是好的,罪的結局「死」也是不好的,不然上帝就不必差愛子降世,為我們代死贖罪,也不必賜我們永生。如果所有的災難都是好事,那麼將來的新天新地也不須「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了(啟示錄廿一4)。難處就是難處,基督徒在世上也有不幸,這是事實,無須否認。困難的成因可能是我們自己犯罪,違反上帝的律,自招咒詛;可能是受人株連;可能是被魔鬼攻擊等。不一定從上帝而來,不一定是上帝祝福。不錯,賜福給人是上帝的心意。(請參看創世記一28,上帝造人以後,立刻賜福給人;耶利米哀歌三33,上帝不甘心使人受苦憂愁。)主耶穌確曾說,天父會給我們好的。可是他並不是說,因此我們就不會咎尤自取,自討苦吃,不會受人陷害,不會遇見不幸等。他並沒有說,所有災難都是好的,都是上帝的祝福。要怎樣的難處才是祝福呢?很簡單,就是須有上帝的同在,有上帝的能力在其中點石為金,化腐朽為神奇,把咒詛變祝福--像以色列先祖約瑟,像耶穌基督的苦難,日後都成祝福。這需要我們與上帝配合,在患難中堅守他的話,在受管教責罰時悔改回頭。災難不會自動變成祝福。聖經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馬書八28)請留意,是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不是所有難處都是祝福。

第五,人需要時間成長:基督徒是人,是正常人,不是心理反常,不是自欺欺人或偏激分子。不是人人公認的禍,我們就一概以為是福。而遇福快樂,遇禍悲傷,這是人之常情。懼怕與痛苦感覺其實是上帝賜人的自衛本能。就如怕火,感覺火燒灼痛,我們才知避免被火燒傷。信耶穌並沒有叫我們失去這些本能。所以我們仍會痛苦,會哭泣。當然,若有大信,對天父絕對放心信任--知道上帝的祝福不隻限於此時此地人間眼見幾樣,知道上帝慈愛大能,他能也願意為我們化腐朽為神奇,我們便能超越常人,「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在患難中有盼望,有喜樂(請參閱希伯來書十一8至十二8)。不過這樣的大信,並不是在一夜間長成,不是不勞而獲垂手可得的。信心必須經過熬煉,成長。人生漫漫長路,每個人都須一步一步邁進,莫想一步登天。容許自己和別人有時間成長,不揠苗助長,不急功近利,不責人過苛過嚴,反之,律己以嚴,待人以寬,這未嘗不失有智者的襟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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