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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仍有後果

耶和華說:「我照著你的話赦免了他們……這些人……不聽從我的話,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民14:20-23)

有人誤信犯罪後,只要求神赦免,便蒙赦免,因為神是愛。所以大可放心犯罪,沒有惡果。千萬勿信這謬論!聖經上說:「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加6:7-8)神的設計是:人犯罪後,雖蒙赦罪之恩,罪的惡果仍如影隨形。舉幾個例子:一個殺人犯信主後,仍須接受法律制裁。他的家庭仍因此破碎,家人仍然悲憤愧疚。始祖犯罪後,神預備救恩,死亡仍進入世界(參羅5:12)。大衛殺夫奪妻後,蒙神赦免,刀劍卻永不離開他家(參撒下12:10-15)。以色列人因不信而發怨言,神答應摩西的禱告,赦免他們,那些20歲以上的以色列人仍不能進應許地,都死在曠野。「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約壹3:7-8)怎樣分正確和荒謬?凡教人犯罪的,不管他立論根據甚麼,都是謬論歪理。

~馮文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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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9年9-10月(中國信徒佈道會)」。